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文化新都主樓的樓梯間及每層公共過道及電梯間的'裝飾工程交由乙方承建,為明確雙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工地現場協調及解決施工中存在配合的相關工作。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在承擔該裝飾工程過程中注重施工質量及操作規程使用合格產品(做到刮灰2次,打磨平整,塗乳膠漆2道)。完工後應做到牆面平整,潔白無汙染無破損,陰陽角線條分明,橫平豎直確保交房時相關單位驗收合格。
2、 確保施工安全,如施工中出現各類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法律經濟責任。
三、結算方式
每平方米包工包料包乾價格壹拾貳元,完工後據實結算。
四、 付款辦法
工程完工驗收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額80%,餘款待工
程滿一年後結清。
五、 合同工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完工,時間一個月。
六、 有關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享有
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七、 甲方委派工地現場施工員潘曙光為施工代表,協同解決現場有
關問題。
八、 此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待工程完工及付完工程款後失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