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的質押擔保

才智咖 人氣:1.07W

導語:民間借貸行為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借貸行為,那麼民間借貸中的質押擔保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民間借貸中的質押擔保

  民間借貸中的質押擔保

概念解讀

質押就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動產或者權利,並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質押應該簽訂質押合同,否則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債權人只是佔有該物,未簽訂質押合同,首先應該要求債務人配合簽訂質押合同,如果債務人不配合,債權人應該立刻通過司法程式查封債務人財產,將可能出現的損失降至最低。

備註:所謂動產就是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比如:汽車。

質押合同主要條款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四)質押擔保的範圍;

(五)質物移交的時間;

(六)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質押禁止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備註:法律禁止“流質契約”是為了保證,在債權人實現擔保物權的時候,應該有一個對擔保物清算的程式,否則,隨著物價的變化,擔保物的價值也是波動的。如果不進行清算,直接將擔保物過戶給質權人,可能會給雙方造成不公平的損失。

對質物的保管義務

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借款期限屆滿後,如何處理質物

1、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2、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3、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案例簡介

自然人甲與自然人乙是好友,甲因擴大店面急需資金向乙借款10萬元,乙要求甲提供擔保,甲將自己的奧迪車出質給乙,甲將奧迪車交給乙並簽訂了質押合同,該奧迪車的價值為50萬元。合同期限屆滿後,甲無力償還乙10萬元借款,根據質押合同的約定,甲乙配合將奧迪車變賣折價後,歸還乙10萬元借款。剩下40萬歸還於甲。

法條依據

《擔保法》

第六十三條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解決方法

第一步:建立借貸關係

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之間有合法的借貸關係;

第二步:簽訂質押合同

附:質押合同範本

質押合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傳真:____e-mail: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職務: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傳真:____e-mail: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職務:_____

為確保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或股權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或股權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 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或股權為:(附詳細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 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 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管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物中的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 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 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銀行專項儲存,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物: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 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 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 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

第三步:轉移交付

債務人應將質押物交給債權人,並且債權人始終對質押物保持佔有,直到債務人清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