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購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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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二極體簡稱為LED。由含鎵(Ga)、砷(As)、磷(P)、氮(N)等的化合物製成。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led購銷合同,歡迎大家借鑑。

led購銷合同

led購銷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LED電子顯示屏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的構成及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及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生產製造室外P16全綵顯示屏(以下簡稱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電子顯示屏工程的製作、運輸、安裝指導、除錯、培訓、維護等工作。顯示屏尺寸、技術引數詳見附件。

1、合同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 元整)

二、運輸、安裝、除錯及培訓

乙方負責顯示屏的安裝、除錯及甲方人員的培訓,甲方協助工作。

1. 乙方承擔的具體工作包括:

(1) 顯示屏的現場的安裝、除錯;

(2) 對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員的培訓;

(3) 顯示屏通訊線佈線和技術指導。

2. 甲方承擔的具體工作包括:

(1) 提供顯示屏安裝期間的儲存場地。

(2) 安裝所需基礎設施的製作及裝修。

三、工程維護

1.乙方負責對顯示屏進行終身維護,在非人為破壞情況下免費維修二年。

2.二年後乙方只收取維修的工本費。

四、工程進度及驗收

1.顯示屏生產運輸 20天,安裝除錯 15天,總計 35 天。

2.顯示屏現場安裝除錯完畢,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應對整個顯示屏工程組織驗收,甲方若無正當理由不對工程組織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標準依據顯示屏行業規定驗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設計製作完成後,若由於甲方的原因,超過十日不能進場安裝除錯,則甲方應支付工程餘款給乙方。

五、工程費用結算方式

1.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合同生效後,甲方將工程首付款50%即 元大寫: 元整,預付給乙方。

2. 顯示屏生產完畢後甲方需將工程款的45%即 元, 大寫 : 元整,乙方於收到貨款後發貨。收貨地址:甘肅,天水。

3. 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根據合同規定驗收,甲方須將剩餘5%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即 元,大寫: 元整。

4. 施工所需的通訊和電力工程佈線費用,另外根據實際現場另計,此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若由於乙方原因,顯示屏未按預定工期交付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償付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在施工期間如因天氣或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施工順延,乙方不承擔工程逾期的責任。

3.若甲方在合同簽訂後未能及時預付工程款,特定資訊顯示內容或特殊軟體要求的技術資料在一週內未能提供給乙方,則乙方不承擔工程逾期的責任,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損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清餘款,則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償付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七、其它

1.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及往來傳真、電報、通知、收據、運輸單據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期付清應給乙方的產品及工程費用以前,顯示屏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無故延期或拒絕支付貨款乙方有權力支配顯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規定付清款項後,本工程全部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4.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處理,如不能解決,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 市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 份,乙方執一份。

6.本合同蓋章簽字即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簽章)

  乙 方:

  代表人:(簽章)

購銷合同的注意事項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那簽訂購銷合同應當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等具體內容注意事項

1、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標的產品,應特別註明品牌、商標和生產廠家。

3、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裝置目錄。

4、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執行。

5、價格、金額,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定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內國家價格調整時,按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新價格執行。逾期提貸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原價格執行;

6、供貨期限,可以合同約定。一般來講,提貨的以乙方通知提貨日期為準(應給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代辦託運的以貨交承運人為交貨日期,送貨的以送達目的地為準。

7、可以約定分批交貨。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的,不得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簽訂;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也沒有行業強制性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供方必須對產品的質量和包裝質量負責,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實樣。產品質量的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標準有國家標準GB、部頒標準、企業標準QB。如果要填寫,須有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一般的購銷合同,多數泛泛約定為國家標準。如果對於特定產品,或對產品質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具體約定為哪個標準,或商定的條件、樣品(共同封存樣品,分別保管)、補充技術要求。

約定供方對其所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在保證期內,發現質量問題,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導致。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涉及“標的物交付”,也是風險轉移的分界點。

交貨地點,作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糾紛的司法管轄權。當約定的交貨地點與實際交貨地點不一致時,以實際交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如果雙方約定了合同履行地點,則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除錯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2、交貨方式:工廠交貨(提貨)、目的站港交貨(送貨)、貨交承運人(代辦運輸)等等。對外貨易中,有專門的術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協商確定運輸方式、運輸路線、運輸工具。總的要求是運費低、運速快、貨物安全到達。如果由於供方原因,選擇了不合理的運輸路線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損失,就承擔賠償責任。

2、運輸費用的負擔,應結合貨物價款考慮,要明確約定清楚,以避免爭議。

五、合理損耗和計算方式

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損耗量,對此規定及計算方法,有關主管部門有詳細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註明。

我們的實踐中,一般不允許有量差,按實際收貨量結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包裝是一切有形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包裝不善則會使商品變質和損壞,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價值和使用價值,而高質量的包裝不僅能有效地保護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強商品本身的競爭力。而講質量,首先要講標準,標準化是提高產品質量的重要保證。

1、產品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沒有通用方式的,也沒有約定的,供方應當採用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2、包裝物供應,除國家規定由需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供方供應,也可合同約定。

3、包裝物回收:由合同約定,並約定回收費用。如,油桶、氧氣瓶等。

七、驗收標準、方法和提出異議的期限

1、驗收手段:全面檢驗、抽樣檢驗、理論計算、實際過磅。

2、驗收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約定標準。

3、驗收時間:約定多少天內應驗收完畢,不同於提出異議的期限。

4、提出異議的期限:

在約定檢驗期間的,需方應在約定期間內將驗收數量或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於通知的,視為數量或質量合格。書面通知中,建議明確供方的回覆時間,否則視為預設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需方收貨後,應當在發現不合格的合理期間內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間內通知或在收貨後2年內未通知的,視為合格。但對質量保證期有約定的,適用質量保證期。當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產品有質量問題的,不受上述通知時間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來講,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合格的,為到貨後10天內提出書面異議。需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應在運轉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異議。

5、也可以詳細約定由誰(由哪個機構)負責驗收和試驗等等。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對機電產品,應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裝置,應明確裝置清單。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2、結算期限:預付款、貨到付款、分期付款。

十、擔保

可另立擔保合同------擔保法、物權法內容

十一、違約責任

(1)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承擔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百分之幾的違約金。(通用產品幅度為1—5%,專用產品為10---30%)

2、供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應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供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需方承擔違約金,並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逾期交貨的,發貨前須與需方協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應照數補交;如果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供方通知後天內答覆,並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4、供方提前交貨的`,如果是需方提貨的,可拒絕提貨;如果是送貨的,可要求供方承擔提前交貨期間的保管費用,需方仍按約定支付貨款。如果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而合同約定了運輸路線、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變的,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2)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承擔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 需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交貨時間得以順延,還應向供方承擔違約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需方自提產品未按約定時間或通知的時間提貨的,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保管費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違約金。

5、需方違反合同拒絕接貨的,按退貨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供方的損失。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是指雙方是約定仲裁,還是向法院起訴?

1、如果雙方想通過仲裁解決,則應寫明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名稱不能確定的,視為無效約定。不能表述對仲裁不服的,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它違反了“或裁或審”原則,致使仲裁協議約定無效,而由法院取得管轄權。

2、如果雙方約定通過起訴解決,則可以約定管轄法院。原告地、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有的當事人為方便自己訴訟,則可約定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轄。有的為防止對方起訴,則約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三、其他

1、特別約定或補充條款:如:木材的檢驗檢疫、運輸證,火工品的幾證等等。

2、送達約定:根據本合同要求所傳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傳真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以落款地址為準。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送達,則為收到之日;

2)如為傳真,則為回傳確認之時;

3)如採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後五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4)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郵寄的瑕疵,如何證明郵寄的內容是關鍵。郵寄人員確認,公證送達。還可以約定登報公告送達。

如果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3、合同份數、生效條件:幾式幾份?簽字蓋章生效?或附條件生效?等

4、其它約定: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十四、落款

應包含:單位全稱、詳細住址、郵政編號、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聯絡電話;開戶銀行、帳號;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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