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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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簽訂後生違約情況,違約金要怎麼賠償呢?下文是2017關於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內容,歡迎閱讀。

2017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2017關於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我和房東簽訂租房合同規定租房兩年,但是現在我不想租了。合同裡沒有規定違約金,我大概需要支付多少違約金?

律師作答

首先,你們的租賃合同整體是是有效的。但是規定的違約金數額偏高。違約金雖然有懲罰的性質,但是在本質上,應該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在合同一方明顯沒有惡意的,只是由於意外因素引起的解除合同的情況下更應該遵循該原則。民法規定了公平原則,合同法也規定了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但是這種損失不應該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候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違約的損失。本案中,雖然合同簽訂50%的違約金,但是由於對自己履行合同的信心以及善意,沒有隨便解除合同的本意,在訂立合同事後由於心急而倉促簽約,雖然應該承當賠償責任,但是這種責任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房產租賃通行慣例就是解約賠償一個月的房租。你在表述中沒有說明租賃目的,如果是以居住為目的,失業無力承擔高額房租應該算作不可抗力(雖然比較勉強),立法本意上,不可抗力導致的違約不應該承擔責任,所以你至少不能承擔高額違約責任。但至少是合同的訂立顯失公平。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合同內容。有問題可以再聯絡。

房屋合同毀約金

我租 的房屋住了十天現在因為個人原因不住了、按合同我要承擔違約金700、但房主扣了我違約金還扣了我一個月房租費、還說這是對我夠意思了、按照法律部退還我錢也是應該的、合同違約金部分具體是這樣的 違約金的處理規定、在租房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00、若支付的違約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該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期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5租期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700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這是合同的重要部分、我也不懂法律、怕房東欺騙我、向諮詢下、這種情況我要是起訴能把我錢要回來嗎

律師作答

儘量收集多的證據,直接到法院起訴

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是什麼

原來我在郊區有一套小房子,現在因為我城裡面買了新房子要搬走,我就想把郊區的房子給租出去。在租房協議裡面關於違約金的部分應該要怎麼寫才合理呢?法律上關於租房的違約金有沒有什麼規定啊?

律師作答

根據規定: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租房違約

我向房東提出違約,我願意按照合同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為違約金,但是房東不願意支付我剩下的半個月租金。租房合同規定我支付違約金後,房東應該退還剩餘房租。

我想問一下房東的行為是不是違法,如果我訴訟是不是能獲勝?

律師作答

是不是你要提前解除合同退出?如果是的話,房東不同意你退,你要退可以訴訟,但是房東有權可以要求你繼續履行,就是繼續租用。建議進一步協商,訴訟效果可能不利 。

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如果房東沒有按照約定,而你執行了合同,那麼房東違約

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是多少?

我向房東提出違約,我願意按照合同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為違約金,但是房東不願意支付我剩下的半個月租金。租房合同規定我支付違約金後,房東應該退還剩餘房租。

我想問一下房東的行為是不是違法,如果我訴訟是不是能獲勝?

律師作答

算違約我以前是個房地產中介的,租賃方面也經常做,我不知道你和他有沒有籤租賃合同,如果有的話,那他必須要讓你住到11月4號再走,假如你不想住了,如果有合同的話,可以看一下上面你們是怎麼協議的,如果沒有協議那就這個月的租金,你的押金,還有半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如果你們沒簽合同,你可以不走,可以和他說這個房子我們是已經交了一年的租金,不是我們的問題不租你們的房子,可以這樣說,賠付方面和上面說的是一樣的關於網費還有煤氣,如果有合同的話,是最好了,因為一般的房地產中介的合同都有一個物業校驗,意思就是當初把房子給你的時候當時的水電煤氣網費等相關費用,如果沒有,只能持繳費的票據讓房東把11月你們預支的錢給你們

租房中押金和違約金的問題

我通過房屋中介租了個一年期的房子,同房東籤的租房合同是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 合同中規定押金為一個月的房租,違約金為2個月的房租;簽訂合同時押金已付。因工作原因,我要更換住處,提前一個月通知了房東,我搬走後跟房東交接,結清了水電等費用,雙方對房屋及傢俱設施均無異議。但房東以未滿一年提前搬離算違約,要我再繳納1個月房租算違約金,而且不退換押金。 是否合法?

律師作答

不合法的,你有提前通知房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你可以要求不支付違約金,因為你是提前通知的。

要看具體的證據情況才能確定,建議帶材料與律師面談,以便給予正確的解答,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不屬於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