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委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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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建築工程施工委託合同:

建築工程施工委託合同

建築工程施工委託合同(1)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民房,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築甲方房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建房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建房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現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一概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人員需要參加生命財產、機械裝置、意外傷害等方面的保險,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支付一切保險費用。

2、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工頭負責人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來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監督,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

二、施工要求

1、甲方將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建築。

2、甲方負責提供飲用的純淨水以及施工用的石灰、磚頭、水泥、沙子、水源、鋼材等建築材料。

3、乙方儘量避免在下雨天施工,以防影響房子質量。

4、室內外有線電視介面、牆壁接線盒、自來水管、下水管道等安裝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5、所有瓦工的吃飯、住宿、抽菸等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認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人員的督查。

2、乙方施工時要保證質量。使用前必須把磚頭澆水溼潤,沙漿的飽滿度必須要達到“三個一”砌築法,即(一塊磚、一鏟灰、一擠揉)

3、如果乙方因為自身水平原因達不到工程合格條件的,乙方應該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弄。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使用條件的,乙方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4、房屋建成後,因為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擔修理返工或重弄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所需的費用,一併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四、工期延誤

無正當理由,乙方不能延誤施工。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1、因停電或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五、工程造價

1、全部工程手工費合計人民幣,大寫: ,小寫

2、澆圈樑、上樓板或大澆房頂時,甲方不支付乙方大小工人的勞務報酬、飯菜錢、菸酒等費用。必要的招待與其他人家蓋房招待相同。

3、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含抹內外牆面、搞地平、起隔牆等。搞地平 元/平方米。

六、建房工期:建房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始施工算起。開工起 個晴天完工。

七、付款方式:

先按工程進度付款,待整個工程完工後,房屋經過甲方驗收,若無漏雨、樓梯積水等質量問題,甲方在3個月內必須向乙方付清工錢。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返工或重弄;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並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計算人工錢的50%給乙方。

3、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錢,則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按照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乙方賠償金。

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驗收合格,甲方付清工錢完畢後,該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建築工程施工委託合同(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絡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洽談承攬裝修業務;

2、甲方負責廣告策劃和釋出,設計方案和製作工服;

3、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進度,工藝說明,巡視督導,驗收等方面;

4、負責工程測量,預算,設計,導購,現場管理;

5、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條:乙方工作

1、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同一著甲方工服,施工現場必須在明顯位置懸掛甲方公司標誌;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圖紙及工藝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4、乙方應處理好物業及業主的關係,不得和業主爭吵,有問題須及時向甲方反映,監理及時協調;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6、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義私自承攬業務,如有業務應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承接;

7、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8、乙方負責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運到施工現場;

9、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施工現場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裝袋存放在指定地點,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齊排放,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10、乙方自行辦理所帶隊伍人員的公安檢查等一切手續,出現問題甲方不負責;

11、乙方不得與現場監理人員及我公司其他人員私下交易,一經發現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三條: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四條;材料供應

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五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誤;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每延誤一天按工程總額的2%扣除。

第六條:質量標準

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天津市建築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質量驗收規範執行;

2、乙方應認真按照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a、材料進場後的材料驗收;

b、水、電、暖改造完後的隱蔽驗收;

c、防水工程驗收;

d、中期(木做收口)驗收;

e、工程完工後的整體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3、本工程自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二年。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壹萬元作為質量保證押金,乙方承攬每個工程時,甲方從每個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後結算總額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每個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滿兩年後甲方支付給乙方,質量保證押金待雙方合作結束(合作結束時間為乙方最後接的工程竣工日)後滿兩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材料進場驗收合格後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中期驗收合格後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待工程整體完工且業主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5%,其餘5%作為工程保脩金(參照1條)

3、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7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1—2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可另附頁,附頁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乙雙方先前所簽定的所有協議約定即時解除。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