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起重機械租賃合同範本: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範本(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臺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 安裝高度 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暫定 個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裝置運進場,乙方裝置進場安裝除錯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裝置安裝完畢後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並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裝置起租日直至裝置退租之日終止。
二、裝置進出場費(含裝置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 壹臺。裝置安裝完畢時(裝置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後付清剩餘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付租賃費方式: 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餘款工程完成後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 3 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裝置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執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台班費。乙方保證裝置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在裝置安裝完畢後對裝置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牆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後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裝置(如塔吊或汽車吊),並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裝置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裝置基礎並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定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裝置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裝置事故的責任。
4、確保裝置運轉良好,在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裝置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裝置概況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臺):___________________
隨機人員(人數):_____________
機手補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裝置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裝置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裝置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裝置。
2.裝置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厚,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該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為甲方機手提供食宿。
2.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5.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裝置租賃費按包月計算,首月_________萬元/月,次月_______萬元/月,第三月______萬元/月,第四月______萬元/月,第五月______萬元/月,第六月______萬元/月,乙方在甲方確認裝置後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萬元,並且完全支付進場和反程運費押金______元后辦理提貨手續。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裝置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裝置按月結算。如使用不足一個月,按整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裝置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4.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時摺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5.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裝置執行所需的符合執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裝置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另乙方承擔攤鋪機葉片。濾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費用。
7.裝置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______天(維修時累計______小時摺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8.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並保證甲方裝置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範本(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裝置概況(略)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裝置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裝置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裝置改型或裝置引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裝置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裝置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裝置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裝置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裝置。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專案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裝置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裝置,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裝置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裝置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裝置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稽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裝置進出場費: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裝置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裝置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裝置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裝置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裝置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裝置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裝置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裝置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裝置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裝置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裝置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裝置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裝置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專案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承擔裝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裝置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裝置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裝置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裝置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裝置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