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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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

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賃剷車臺,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維護並委派駕駛人員,維護、維修費用及駕駛員工資由甲方承擔,駕駛人員必須具特種機械操作證並報乙方備案,甲方駕駛人員在工地必須服從乙方施工人員安排,按時完成指定工作內容。若因甲方駕駛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工作人員安排工作時需考慮施工現場實際,對存在危險的地段需向甲方駕駛人員交待清楚,預防安全事故發生。若因乙方現場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挖掘機駕駛人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臺剷車每月人民幣17000.00元,柴油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挖掘機需工作240小時每月,如工作時間超過240小時,乙方按每超1小時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當月不能工作應滿額支付甲方當月租金。

4、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6、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裝置事宜訂立此合同,供雙方遵守。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形式:

1.4建築面積:

2.裝置情況

3.租賃期限、費用計取標準及結算

3.1租賃期限

3.1.1預計租賃期限為 個月(暫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1.2起租時間: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將租賃裝置運送進場,裝置安裝完畢經建委指定的檢測機構驗收合格後,乙方組織各相關方對裝置及機組人員手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且達到使用要求後甲方給乙方開具啟用通知。按啟用通知的啟用時間開始計算租賃費用。

3.1.3停租時間:根據具體施工情況,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場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場,從甲方通知退場的日期起,裝置停止計算租金。

3.2租賃費用及計取標準

3.2.1租賃費用:

3.2.2計取標準

租賃費為全部裝置使用費用(每日24小時),包括但不限於機組人員的獎金、工資、津貼,各類保險(裝置、人員等),裝置保養維修費等;進出場費中包含頂升、錨固等費用;甲、乙雙方確認,租賃費用及進出場費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到重大事故停工、政府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間均暫停計算租金。

春節停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連續停機的,停機時間在 日(含)之內,甲方照常支付租金,停機時間超過 日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3結算及付款

3.3.1每月 日前由乙方人員根據租賃裝置的數量、單價、臺班,出具《裝置月臺班表》,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各留存一份。非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的《裝置月臺班表》 對甲方不發生效力。

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授權簽字人員:乙方授權簽字人員:

3.3.2甲、乙雙方於機械裝置停用後辦理最終結算,共同簽定《機械租賃結算單》(見附件),該結算數額為機械裝置租賃的最終結算數額。

3.3.3本合同的租金及進出場費的支付方式:

3.3.4乙方違反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自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或應當支付的違約金,但對扣除情況應作出書面說明。

3.3.6乙方應於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等額有效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合同價款。

4.甲、乙雙方的工作

4.1甲方工作

4.1.1裝置進場前如實向乙方提供現場情況;提供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拆卸等所須的現場條件(如電源配備、現場照明);提供裝置、配件放置場地(乙方自行對裝置及配件進行照管及維護)。

4.1.2甲方有權對乙方編制的全部涉及裝置拆立和使用的有關服務、技術、方案與安全預案進行檢查,但甲方對乙方上述檔案提出的修改意見、建議以及確認並不減輕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責任。

4.1.3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圖紙製作砼基礎,電源接至塔基附近,乙方協助甲方完成塔基的處理。

4.1.4甲方根據施工進度提前 天內通知乙方安排裝置的頂升、錨固等工作。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和要求,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4.1.5多臺裝置作業時,甲方制定多塔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向訊號工和機組人員進行交底。

4.2乙方工作

4.2.1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租賃資質證明、裝置權屬證明、質量合格證明、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安檢局檢驗合格證、機組人員操作證以及建委和特種裝置檢測中心的各種有效證件等相關檔案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報甲方留存。

4.2.2裝置進場前,乙方根據現場要求,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用電等安全管理協議。

4.2.3乙方組織各方做好大型機械裝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相關責任人簽字。在安裝作業前,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大型機械裝置拆裝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核實

4.2.4乙方負責機械裝置的運輸、安裝與拆卸。

4.2.5乙方還應向甲方提供如下主要內容以供備案:實施依據、裝置技術引數、安裝方案、拆除方案、安全要求、群塔作業要求等內容。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嚴格按照向甲方備案的內容進行安裝、升頂及拆除等相關工作。

4.2.6乙方應在從事拆裝工作2個工作日前,將有關資料報送工程所在地的建委履行告知義務。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有關資料能夠在當地建委進行使用登記備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提供技術支援,協助甲方做好預埋工作。塔基礎砼底座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完成。

4.2.8機械裝置安裝完畢後,乙方應當按照技術規範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機械裝置進行檢驗和除錯,自檢合格後,負責辦理建委和質檢監督部門的驗收工作,經建委和質檢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向總包、甲方、監理及其他施工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30日內辦理完各方驗收手續並簽字。

4.2.9乙方提供裝置附牆與主體連線所需的牆體內所有埋件或拉接件,確保附著連線件的質量,費用由乙方承擔。配合埋件的預埋(或打孔)、拉接錨固工作。

4.2.10乙方負責對操作人員操作過程進行書面交底,並提交給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並定期對操作人員的職業技能、安全意識等進行必要的教育檢查。

5.裝置的維修、保養

5.1乙方必須派遣公司技術、安全人員及機組人員,按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對執行裝置及附件進行日常檢查和月檢,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後存檔並報送甲方備案,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

5.2機組人員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後存檔並報送甲方備案。

5.3乙方承擔租賃裝置日常檢查、維修、保養的義務,每天至少全面檢修一次,租賃期間的一切檢查、維修、保養費用(包括零配件)均由乙方承擔,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不能影響甲方施工,否則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4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8小時之內,派專業維修人員到達現場。乙方因租賃裝置故障維修保養而累計停機時間每月不超過24小時。超過24小時且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則超過8小時以內扣減一天租賃費,每超過24小時(含),扣減兩天租賃費。

6.對乙方配備機組人員的要求

6.1乙方須保證每臺裝置配備 名機組人員,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長要求有 年以上操作工齡,機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如需更換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6.2方配備的指揮人員、訊號員、掛鉤人員,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明確指揮方式(對講機或旗語),使用對講機指揮人員須說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租賃裝置的指揮工作。

6.3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委規定相關上崗證件及資質證明,並符合勞動用工規定,技術等級達到行業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

6.4對不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刁難甲方施工人員及在工地出現偷盜、打架等治安事件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根據工地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且甲方有權要求退換相關人員,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應以退換,被退換人員不得從事與本合同約定工程有關的任何工作。

6.5對現場臨時發生不屬於結構施工的零星吊裝工作(機械裝置的遷移、裝修吊裝、裝置安裝吊裝等),司機須配合工作。

6.6機組人員與乙方存在僱傭關係,機組人員及租賃裝置的全部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安裝完畢租賃裝置、租賃裝置在交付後3日內未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因裝置故障在3日內不能修復並投入使用、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租賃裝置拆除出場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2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配備的機組人員原因、乙方委託的第三方安裝拆卸單位原因、安裝拆卸過程中的安全及質量瑕疵、機械故障、機械裝置本身缺陷、機械裝置存在安全隱患及機械要害部位檢查不到、未盡到免費維修保養義務等)導致發生責任事故或給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7.3租賃期間,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4因乙方人員違反各項相關管理規定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門、業主書面或口頭警告處分的,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

7.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6乙方承擔因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向甲方主張的違約責任、甲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需要額外支付的人工費。

7.7甲方應當嚴格履行合同的付款義務,在甲方資金不暢不能及時付款的,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十個月的寬展期,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構成違約的,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累計不能超過未付合同價款數額的百分之二。

8.不可抗力

8.1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責任。

8.2“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受影響一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宣戰與否)。

8.3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該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於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內提供有關證明機關的證明檔案,並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責任。發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於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除非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已無實際意義,並就此達成書面的變更協議或解除本合同的協議。

9.合同通知送達和變更、解除條款

9.1任何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至遲於發生該等變化三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對方,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和檔案的準確遞送。否則,合同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

9.2直接送達的,對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次日視為送達。

9.3送達:甲方地址及郵編: ,接收人: ,聯絡電話: 。乙方地址及郵編: ,接收人: ,聯絡電話: 。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單方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7.1款約定的,延誤時間超過3日以上的;

9.4.2乙方不具備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或在租賃期限內喪失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的;

9.4.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

9.5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並不影響該方依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甲、乙雙方之間包括本合同在內的合同、補充合同、合同附件、確認書、結算書、往來函等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必須加蓋甲方公章並持授權委託書(需加蓋單位公章)的代表人簽字方可有效。

10.2任何無書面授權委託書(須加蓋單位公章)的個人簽訂的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對甲方不產生任何法律約束力,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問題與甲方無關,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無權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10.3本合同簽訂地點: 。

10.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持 份,甲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的進一步約定及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均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方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簽訂的一切技術要求、安全協議書、現場管理規定等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關於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12.補充條款

12.1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均同意對本合同如下條款不予執行: 。

12.2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均同意對本合同補充如下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租賃裝置:

1、混凝土泵車

規格型號:52米 數量: 壹輛 租金:萬/月.臺

車輛要求:購買時間20x年 操作人員:兩名

規格型號:56米 數量:壹輛 租金:萬/月.臺

車輛要求:購買時間20x年 操作人工: 兩名

2、混凝土拖泵

規格型號: 60C 數量 :壹臺 租金:元∕月.臺

車輛要求:購買時間20x年 操作人員:一名

3、混凝土攪拌車

規格型號: 12立方/臺 數量4輛 租金元∕月.臺

車輛要求:購買時間20x年 操作人員:一名/輛

二、工作時間約定:

所有機械必須保證每月27天的正常工作時間,3天維修檢查時間,若維修時間每超一天,則租金扣一天(按27天計算)。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機械的附屬油、維修、零配件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負責配備車輛駕駛員,並承擔相應工資、生活費用等其它費用。

3、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保險賠償金及為 甲方賠償)。

4、甲方必須按時向乙方結算租賃費用。

5、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主油供應,並且承擔操作員的住宿。

6、乙方車輛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調配、安排,甲方必須保證提供車輛安全施工條件。

7、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車輛的安全事故責任、違章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四、租期及費用結算方式:

1、租賃期限:租期年,從車輛進場簽收開始計算租金。(車輛進場時間為:日)。

2、結算方式:每月底雙方進行租金結算,次月號前甲方一次性將此筆租金的支付給乙方。剩餘款項在所有車輛當年退場後3個工作日之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六、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4

出租單位(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在平等、自願前提下,本著配合、協作、互利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租賃裝置安全、有效地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二、租賃裝置狀況:

三、租賃時間:

自 年 月 日(該時間為預計開始時間,實際開始時間以安裝完畢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日為準)至所使用工程封頂。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個月按4個月計算,超出以工程結束時專案部的報停日為準結算租賃費用。

四、租金內容:

1、租金收取:在塔機起租日起的每月對應日起三日內,乙方現金交足對應月份的月租費給甲方,甲方出據收款收據。最後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畢日起10日內,由乙方支付結清,甲方出據收款收據。如乙方需開發票,由乙方承擔全部稅金。

2、租金內容:

(1)每臺塔機配備1名持有合格上崗證的塔吊司機,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則應給予每小時10元的加班費。(正常工作時間為9小時:早上6:30—中午11:30;下午1:00—傍晚5:00,實際按工地人員工作時間為準)

(2)塔機使用費(不含電費)、塔機的維修保養費(包含配件)。

3、租金計算:

塔機安裝、除錯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計算租期(開具塔機開工報告單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結束時,乙方專案部報停日為止,按實際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計算。

五、租賃機械塔吊進出場費:

1、塔吊進出場費由乙方按每臺 元在塔吊安裝完畢,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後一次性現金支付給甲方。

2、塔吊進出場費內容:

(1)塔機進退施工現場的運費、裝卸費;(2)塔機的安裝、拆卸及塔機的加高頂升費;

(3)塔機的驗收檢測費。

六、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根據雙方確定的租賃塔吊的進退場時間,及時組織塔吊的進退場、安裝、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機應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證,職業技能滿足要求,職業道德良好。如果派來的司機不能滿足乙方的工作時間和要求,乙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

3、塔吊司機應服從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違反乙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的人員,乙方有權清退,甲方另派司機。

4、塔吊司機應嚴格按塔機安全規範操作,發現違章指揮必須拒絕執行。乙方對堅持安全規範操作的司機不能找藉口報復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應對其工作效能、安全進行全面檢查,以保證滿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裝、拆卸、工作執行、維修等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分清事故責任,若因塔吊質量、安裝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其責任由甲方承擔,其他責任根據事故原因,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必須保證塔吊安全正常運轉,若發現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每月例行檢修做好塔吊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檢修及維修由甲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裝置基礎圖);負責根據塔機安裝使用說明書及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附牆設計方案編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負責塔吊安裝、拆卸、運輸、加高頂升及檢測工作,並負責其費用。

10、負責租賃塔吊的產權備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機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前 7 天確定所租賃塔吊的進場時間,待基礎預埋後,雙方協商確定塔機的確切到場及安裝時間。一旦確定具體到場及安裝時間,乙方負責在該時間內保證安裝現場達到塔機進場、安裝條件,否則塔機到場無法正常進場、安裝造成的吊車重複使用、貨車待車、人工怠工等損失、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塔吊延遲交付使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租賃塔吊的報停日及其拆除,雙方以甲方實際收到報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確定為實際報停日。

2、乙方保證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線制380V(≥100KVA)的電源(25平方電纜以上)及25T以上吊車進出場路面的暢通,安拆、頂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正常安拆、頂升造成的吊車重複使用費用、安拆人員誤工費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提供電焊和氧氣等輔助裝置,以保證塔機附牆等相關設施的安裝、拆卸;保證塔機為專用電箱和專用線,配電箱距離租賃裝置中心距離不超過3米。塔機用電及配電箱以外的電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塔機所用施工電源的穩定。如因電源不穩或工地人員強制關電閘等造成塔機電機燒燬或安全事故等損失及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且乙方無償協助甲方修復。

3、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選址及製作技術交底》及標準塔吊裝置基礎圖設計、製作塔機基礎,塔機基礎必須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礎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基礎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乙方應考慮安裝拆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拆除等異常安拆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機械租賃合同範本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機械

第二條 使用地點: 以甲方實際專案地點為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 20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 年 3 月 20日止,租賃期滿,甲方將裝置完好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一週前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第四條 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裝置租賃費按以下方式計算:按月計算租金,每月結算一次,機械月租如下:

2、按月計算租賃費時,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按一個臺班(不超過8小時),每月工作臺班,因工作所需超出部分應視為加班,每月按超出臺班數計收加班租賃費。

第六條 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收取甲方保證金 10萬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甲方交納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機械的缺損賠償金後,保證金餘額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 租賃機械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機械在交貨地點,由乙方向甲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可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應自收貨時起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機械的驗收單交給乙方。

3、如果甲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驗收,乙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甲方驗收完畢,並視同甲方已經將租賃機械的驗收單交付給乙方。

4、如果甲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乙方的責任時,甲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 3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機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費用

1、租賃機械在租賃期內由甲方使用。乙方負責裝置的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 1 天,如超過 1天,應免收相應天數的租金。因甲方使用不當或違規使用(如不按時加註潤滑劑、違章操作等)造成的裝置損壞及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裝置運轉所需燃料、電力由甲方負責提供或承擔。

3、租賃期間,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統一指揮,乙方操作人員不得違反,但是對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的指令,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第九條 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機械的運費由 甲方 承擔。進場費由甲方承擔,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甲方承擔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①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②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甲方應賠償乙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支付租金時,乙方將在當日停機。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甲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②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糾紛和爭議的解決

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違約造成一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此類資料的一方應當在 3天內給予書面答覆,超過 3 天不答覆視為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知道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後 3天內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為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請求。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甲乙雙方同意向乙方公司所在地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中,除指定需手寫部分外,其他手寫塗改、增刪內容一律無效;如有確實需要補充的內容,可簽訂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均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內容已有充分理解和把握,並完全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