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指南
一、依據:
《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辦法》(津國土房法【2008】1099號)
二、辦事程式:
1、諮詢
申請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的房屋交易雙方當事人,可就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相關政策、如何簽定《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如何填寫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相關稅費政策、房屋有無限制轉移情況等向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諮詢臺進行諮詢。
2、簽約
房屋交易雙方當事人持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和賣方在銀行開設的收款存摺到房屋坐落地的區(縣)房屋權屬登記機構合同列印視窗列印《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資金監管貸款)。
3、交款
買方將首付款按《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資金監管貸款)的.約定,存入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用帳戶。
4、貸款
貸款人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簽訂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5、過戶
房屋交易雙方到房屋坐落地的區(縣)房屋權屬登記機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進件視窗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和他項權登記手續。
6、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買方到區(縣)房屋權屬登記機構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後送貸款銀行。
7、領取《房地產權證》
買方按房屋所有權登記進件收據載明時間到區(縣)房屋權屬登記機構領證視窗領取《房地產權證》
8、領取房款
賣方持存摺到銀行領取房款,房款到帳時間可預先諮詢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