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買賣合同範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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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買賣合同範文合集六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小地名楓木山、過水沖水溝上)。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願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後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後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 買賣山林四界權屬份額。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蔣漢陽屋南邊岌)。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佔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鬆全部賣給乙方;尚仁裡鄉卿家巷村五組所佔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佔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影印附後為證)。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鄧家屋後右邊進家衝)。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裡村八組。甲方佔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影印件附後為證)。

二、 買賣管理年限。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採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底終止,為期拾陸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鬆均歸乙方所有,採伐時乙方如有越界採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 採伐時分成約定。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採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四、 土地、分成糾紛責任。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採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五、 上述二處山林買賣價值。(甲方:劉吉生所佔土地權屬山林、租憑土地造林所佔份額)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xx.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佔的山林分成份額。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裡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 方 代 表簽章:

乙 方 代 表簽章:

在 場 人簽字: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約 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 。

第二條、轉讓方式

甲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築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碼:______________

生產企業:______________執行年度:_______________年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月__日

調撥通知書編號:______字______號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數量合計(大寫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金額合計:

金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一、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規、規定執行。

二、質量標準、質量要求: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爭議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種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委託代理人:____

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委託代理人:____

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爆器材行業行政

管理部門稽核批准:

(專用章)

年月日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監製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製單位:國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

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說明

本合同文字為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9月22日釋出的合同示範文字(gf-1999-0107)。

民用爆破器材買賣合同文字一式七聯,第一聯審批機關存根,第二聯供應單位存,第三聯發貨單位存,第四聯發貨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存,第五聯收貨單位存,第六聯訂貨單位存,第七聯收貨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存。

買賣合同 篇4

編號:CJZY-ZN-

暖氣片買賣合同

工程名稱:************

發包人: ***********

承包人: 年 月日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所需 材料的採購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所需材料的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地點:*****************

第二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價格、規格及數量

詳見附表(招標完畢後製作)

第三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散熱器組對,整組出廠的應作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1.5倍,要求實驗時間為2~3分鐘,壓力不降且不滲不漏。

2、散熱器墊片應使用成品,組對後墊片外露不應大於1mm。

3、散熱器支架、托架應符合設計或產品說明書要求。

4、散熱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應附著良好,色澤均勻,無脫落、起泡、流淌和漏塗。

5、廠商提供產品說明書、合格證、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等技術檔案。

6、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應商應及時維修、維修不好無償進行更換,不得影響工期,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及價格變更

1、合同價款為乙方送至甲方商城遺址安置小區(紫楠小區)工地倉庫

落地價(並按要求碼放整齊)。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一旦簽定,產品的單價就視為包括所需的一切附帶雜項及勞務,無論該雜項及勞務是否表明於本合同中。

3、產品進場後如需對物資數量進行增減進行調整,應按合同單價多退少補。

4、合同單價的變化:無論市場價格上調或下調,均不予調整,由乙方承擔市場風險。

第五條 產品的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1、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數量、規格型號等將產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及負責在交貨地卸車並碼放整齊(此部分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乙方並應以最適宜保護產品效能、質量的運輸方式運送。對於產品運送到指定地點並經驗收合格之前發生的一切損壞(驗收指包括外觀、規格型號、數量等的初驗),則該損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保證所有運送到工地現場或倉庫的一切材料均須有足夠及安全牢固的包裝和保護妥當,以防因運送或其他情況而受到損壞。所有包裝用料均不會退回乙方。

第六條 交貨時間,乙方應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個供應要求

1、乙方必須配合工程之需用裝置計劃。雖然此計劃會在工程進行中不斷修訂,乙方仍須在該等修訂後的計劃時間內,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誤的情況下,供應一切合同要求的裝置材料等。

2、乙方不得將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計劃的更改作為要求索賠的'理由。

第七條 甲方工作

1、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供貨通知。

2、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派人或委託他人當場進行質量、數量、資料、單據、包裝等驗收並提供卸車條件。

3、在乙方所供材料出現問題後在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需用計劃的要求,將本合同約定的材料保質、保量、及時、齊備配套地供應到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卸車。

2、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範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發生質量問題,實行包退、包換,確保進場材料質量合格率100%,並需在產品進場驗收的同時提供該系列產品的質量檢驗部門的質量檢測報告(影印件)。對產品的質量要求不限於施工前後的任何時間內及在工程完工後的保修期內。

3、乙方必須對自身出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4、材料質量應嚴格符合國家規範並符合設計、合同及有關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要求。同時,乙方的材料質量必須滿足甲方保證工程質量而對質量、服務等提出的各種進一步要求(詳見各種技術檔案),並以之為依據出具詳盡的服務承諾。供應的鋼材產品應為同行業產品名牌或同類產品名牌。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及緊急

訂貨增加的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5、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保證隨叫隨到。

6、從簽定合同之日起十日後進貨。

第九條 驗收

1、甲方有權力對進場的產品進行各種形式的檢驗,乙方必須充分配合。

2、材料進場後甲方將按國家標準及設計標準進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乙方並將負責材料退場,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3、經甲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材料的規格、質量等級與要求不符的情況,乙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供貨的支出及對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損失負責賠償。

第十條 貨款結算

產品進場後付至該批貨款的 %,驗收合格後支付95%,餘款等質保期過後一次性無息付清。

第十一條 產品在使用中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處理辦法

對於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任何時間發現質量問題的,保修期內由乙方免費負責維修、更換並應滿足甲方提出的時間要求,並對於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均應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工期以合同為準(經雙方確認),每拖延一天,投標方須向招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20xx元。質量出現不合格乙方全部無條件退場,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買賣合同 篇5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法。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徵,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於履行合同。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5.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中,出賣財產的一方稱為出賣人或賣方,接受財產並支付價款的一方稱為買受人或買方。在一般情況下,所有權人是最經常的出賣人,但也有例外(如行紀人、代理人、擔保物權人、人民法院等)。合同法對買賣合同的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並未作特殊要求。因而,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作為買賣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當然,對某些特殊物為標的物的買賣,經濟法律亦對主體進行一定限制。另外,法人或其他組織還要受其經營範圍的限制。

買賣合同 篇6

定作方(以下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事宜,於年月日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定作下述定作物,其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如下:

1.1定作物品名或專案名稱:

1.2規格型號:

1.3定作物的數量: 計量單位:

2.加工承攬所需要的材料由方提供,材料名稱、型號、數量如下:

2.1材料名稱:

2.2規格型號

2.3數量:

3.加工定作物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3.1由甲方提供加工定作物之圖紙或樣品或加工定作物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要求、外形尺寸等各項引數(由雙方會籤,見合同附 件),由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加工定作物。

3.2加工定作物需要封存樣品的,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作為驗收 依據。

4.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4.1在乙方對加工定作物質量負責期限內發生的任何非人為損壞造 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均應予以負責。

4.2乙方對加工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為甲方驗收合格後 12個月 內。

5.加工定作物的包裝

5.1加工定作物的包裝由 乙 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5.2包裝標準和方法:

5.3凡屬包裝不善造成加工定作物毀損、品質降低的,應由包裝責 任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合同價款

7.交貨期限及方式

7.1交貨期限:

7.2交貨方式:

8.加工定作物的驗收

8.1甲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技術質量標準或雙方封存的樣品在 驗收期限內進行檢驗驗收,乙方如有爭議,應在收到甲方驗收 報告後 7 天內提請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檢驗費用由乙方墊付,檢驗結果確定後由責任方承擔。

8.2驗收期限:

8.3 甲方有對定作物進行階段性驗收的權利,對階段性驗收不合格 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在一定時期內予以改善,未見效果的, 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於定作物驗收合格 15 天內,以 轉帳支票 方式支付價款。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定作物,包括因定作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而修 理、重作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應當向甲方償付相當於逾期

交付加工定作物價款5 %的違約金;逾期 7 天未交付定 作物的,視為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定作物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繼續履行。

10.2甲方無故中途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 直接損失,損失賠償額以定作物的加工費為限。

10.3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享有對定作物的留置權;乙方擅自扣 留定作物,視為逾期交貨,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1.爭議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署並經雙方簽章確認後生效,未盡事宜,國家有關合同的法律有規定的,依其規定,無規定或規定不明確 的,由甲乙雙方協商以與本合同相同的程式簽訂補充協議以確定雙方之權利義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1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