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買賣合同範文集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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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的買賣合同範文集錦7篇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鋼琴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1.鋼琴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價款

鋼琴名稱

商標

或品牌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顏色

數量(架)

單價(元)

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鋼琴名稱、產地及主要部件產地

鋼琴

名稱

鋼琴

產地

擊弦機

產地

共鳴系統

產地

纏弦

產地

琴鋼絲

產地

琴槌

產地

琴槌氈呢

產地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

2.按雙方約定的標準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三條 驗收

1.驗收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甲方在乙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其它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對鋼琴名稱、產地、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顏色、數量予以當場驗收。

3.對質量有異議的,雙方委託以下機構進行鑑定(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上海市樂器行業協會。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乙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自提。

第五條 搬運費用

搬運費用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乙方交貨後,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甲方付款後,乙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甲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乙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七條 售後服務

1.自開具銷售憑證之日起,保修期限為_______年。

2.免費調音次數______次,時間: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價款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鋼琴產地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負責調換,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交付的鋼琴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4.鋼琴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負責補齊,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或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甲方)(章):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吊車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該車基本資訊

廠牌型號 ZLJ5 車架號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首次落籍時間

二、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 萬元(大寫 )轉讓給乙方。自20xx年12月20日成交起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合同成交後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同時承擔原甲方購買吊車時所承擔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若乙方未能全部承擔以上責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吊車,乙方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乙方應於交接汽車吊前一次性支付吊車首付款 萬元給甲方。

四、乙方付完吊車購車時全部款項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吊車過戶手續,費用乙方自理。

五、車輛年審、過戶及其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保證提供車輛資訊的真實性。

六、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乙方:日期: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 ”工程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供貨情況

供貨產品的名稱、品牌、規格及數量供貨產品(聯塑)牌PVC-U排水管、PPR給水管、電線管等。

二、供貨產品價格

以雙方確認的供貨產品價目表(單價附合同表)為依據,此價格為含稅價,運費由乙方負責。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供貨方式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交(傳真或親自送達)書面訂單。訂單應寫明需要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並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乙方在收到訂單並確認後應積極備貨(常規產品),在 5 天內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倉庫(工地),並承擔運輸費用和風險。若因不常用規格或乙方存貨不足在上述期限內交貨確有困難的,應提前通知甲方,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產品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乙方所供產品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2、乙方送貨到指定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即指派專人驗收,驗收合格後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生效,甲方若有異議的,在收貨後三十天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根據乙方每月供貨數量金額,雙方應在每月25日進行對賬認可,並於當月付清貨款的80%,餘下15%的貨款在竣工後2月內付清,質保金為總貨款的5%,如在保修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則將質保金返還乙方。貨款可以支票、電匯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結算,貨款支付到乙方(或帳戶)方為有效支付。

六、附隨義務

1、乙方應提供有關供貨產品的產品檢驗報告、技術手冊、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等證件。

2、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手冊規範安裝管道。

3、乙方根據甲方實際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裝所需的焊接專用裝置工具,並收取焊接專用裝置工具的維護費及押金,免費進行技術培訓和現場安裝指導。甲方退還焊接專用裝置工具時,乙方應退還甲方的押金,如有損壞或丟失,甲方應照價賠償乙方的損失。

4、雙方應對本合同所涉及內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洩露給他人,否則,應賠償守約方損失。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供貨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經乙方確認後予以退換,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保修期一年,質保金為總貨款的5%,如因產品質量導致的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保留追究連帶責任的權利。但因甲方保管、設計、安裝使用不當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貨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且乙方有權暫停供貨。

3、一方違約,情況嚴重,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訂貨人及指定收貨人的書面委託書。指定的訂貨人或收貨人變更的,應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權書,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 工程完工後,如甲方所訂產品因計劃誤差需要退貨的,應保證所退產品外觀無明顯汙跡、斑點和劃痕。壹萬元以內按原價退回計算,壹萬元以上按原價80%退回計算。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糾紛,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需要訴訟的,由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1、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已包含人工費、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檢測費、保險費、稅金、利潤及保修售後服務等所有費用,且已綜合考慮人工、材料、機械、關稅、匯率漲價及政府政策性檔案調整等風險因素(包括油費上漲),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結算時不再調整。

2、數量如有變動,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維持本合同單價不變的基礎上,按乙方要求將增加的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最終數量以乙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的產品簽收單上所列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標準,且外觀特徵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設計,甲方保證所有傢俱為全紅木傢俱,均用大葉紫檀木芯材(無白邊)製作。

第三條 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50 %的預付款,甲方貨交乙方時付清餘款。

第四條 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貨,乙方提貨,運費由甲方承擔。貨物應在自乙方支付預付款之日起 六 個月內交付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包括卸貨過程中)如有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免費修復、調換及補足。

第五條 貨物驗收:

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並協助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若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並蓋章;若驗收不合格或乙方對產品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有異議,或發現貨物發生毀損的,甲方應在乙方限定時間內無償補齊或更換。本條款所指“驗收”僅指非專業人員通過外觀觀察及清點數量所能發現的數量短缺及損壞,不包括內在質量問題。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預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貨物時出現貨物損毀、數量短缺、外觀瑕疵和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及時更換補足;若貨物交付乙方後出現質量問題和其他驗收時無法從數量、外觀特徵上發現的問題的,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就貨物的`日常維護和注意事項盡到說明義務,因甲方未盡到相關義務導致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貨物損毀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 保修和售後服務:

貨物保修期為兩年,乙方提貨後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修理或更換,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換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無法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產品尋找海外客商,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海外客商為甲方推銷其產品:

第二條: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

(1) 甲方應保證所生產產品的合法性及保證產品質量。

(2) 甲方與海外客商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與海外客商雙方協商約定。

(3) 乙方不對甲方與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以及甲方在以後的合同履約時和海外客戶發生的一切糾紛,乙方概不承擔連帶和賠償責任。甲方應嚴格按國家的“FOB C&F或 CIF條款”執行與海外客商所簽定的合同。

第三條:佣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 甲方同意按每筆合同成交總額的______支付佣金給乙方。

(2) 給付方式及時間:

在甲方執行完合同後7天內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的(2)執行,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為:總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業務,甲方都將按本合同的第三條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願接受合同成交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對違約行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為有效。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機/工程機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挖掘機/工程機械概況

品牌:

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RMB 元。

三、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挖掘機/工程機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挖掘機/工程機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挖掘機/工程機械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挖掘機/工程機械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挖掘機/工程機械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挖掘機的執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於該挖掘機的現狀以及日後執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戶:

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挖掘機/工程機械由甲方於 年 月 日,在 交付給乙方,乙方採取現場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乙方對於挖掘機/工程機械的執行狀況及裝置數量、質量有任何不符合雙方在本合同中說明及約定的,應當場以書面的形式交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協商解決,交付後即視為驗收合格。

甲方應在交付挖掘機時將產品合格證原件及購機票據原件交付給乙方,未有前述合法證明檔案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挖掘機/工程機械的交付並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將已支付貨款全額退還乙方。

七、挖掘機/工程機械交付後,因該挖掘機/工程機械的運輸、執行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挖掘機/工程機械本身的故障、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所產生的損失。如甲方在挖掘機/工程機械交付後承擔了上述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是市場經濟活動中最常見的合同之一。買賣合同可以口頭約定也可以書面簽訂。筆者建議最好採用書面形式,以防糾紛發生之時無據可依。

買賣合同應包括但不侷限於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及住所;(二)交易標的;(三)交易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式。下面筆者針對以上合同內容稍作分析與提示: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及住所要真實,合同當事人一定要有簽約的許可權。簽訂主體只有真實存在,才具有訴訟主體的資格。如果當事人是提供的是虛假資訊,法院一旦無法送達,則可能有被駁回的法律風險。另如果當事人無權簽約,則所簦合同的效力則存在不被承認的風險。

2、交易標的要具體。如果交易標的是特定物,則要寫明標的物的詳細特徵,比如型號、出廠時間等等;如是不動產,則要標明四至、面積、或門牌號等。

3、交易數量要明確,多或少的情況如何處理。在買賣合同實務中,有的當事人因對標的物的數量約定不是很明確,從而導致買賣雙方發生歧義,比如說用“一車”、“一批”等字眼。再有最好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就將標的物超出約定數量或少於約定數量的情況作一明確處理約定。

4、質量要有標準。合同簽訂時雙方一定要對標的物質量作出約定,能樣品封存的最好封存。對於種類物也要有級別或時限等標準。

5、價款或報酬要明確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有的買賣合同只約定付款或報酬的金額,沒有對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作出約定,從而支付方為無限期不支付或無法支付找到藉口。是用現金支付還是轉帳支付,在何時支付,合同中應作明確約定。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地點與方式一樣也要將其明確化,具體化。

7、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籠統,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違約責任應根據違約方具體的違約情況約定相應違約責任。如“姓名不實”應支付違約金多少元;質量不合約定應如何處理等等。

8、爭議解決方式要約定。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法院。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

另外合同中還應約定“合同的解除”及“合同的生效”條款。

合同的解除可分為協議解除或單方解除。協議解除雙方同意即可。單方解除是一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權的行為,這種單方解除的情形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約定,並明確解除時的通知義務及責任的分擔。

合同一般可約定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但也可約定附條件或附時間生效。在此還應注意簽字生效,簽字、蓋章生效,簽字加蓋章生效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