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磚採購合同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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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是經濟合同,雙方受“經濟合同法”保護和承擔責任。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瓷磚採購合同書範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瓷磚採購合同書範本

瓷磚採購合同書範本【1】

購方:

供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xxxxxx

2、工程地址:xxxxxxxxxx

二、產品明細:

1、供方為購方定做下列產品: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購方應認真核實實需數量,並出具加蓋公章的確認函通知供方,最遲五天內可重新調整數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將按本合同數量為依據進行生產。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T4100-2006陶瓷磚附錄執行。供方所供產品與購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後,供方在天內發第一批貨到工地,以後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後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負責卸貨,購方指定xxxx為收貨人,聯絡電話:xx。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並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06附錄標準進行驗收;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3%執行,超過3%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於天然礦物質,燒製過程複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供方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妥為保管,電話通知供方,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2、若購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供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

3、購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天內負責處理。

5、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鑑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調換。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定生效之日起天內購方支付總貨款的%(即元)作預付款。

2、供方分批次發貨,每批貨到工地之日起天內,購方必須支付該批貨款的%,以此類推;

3、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xx個月內,即不遲於年月日前付至總貨款的xx%;

4、餘總貨款%作為質保金,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xxxx個月內,即不遲於xx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八、質保期:

1、本合同產品的質保期為一年,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開始計算;

2、質保期內發生的非本合同產品的質量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施工因素、人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的違約金,並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後,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十一、退貨補貨:

1、本合同產品為供方為購方定做之產品,供方不接受購方的`任何退貨要求。2、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十、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xx份,購方與供方各執xx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購方名稱(章):

  開戶行:

  委託代理人:

  賬號:2017年月日

  電話:

  供方名稱(章):

  開戶行:

  委託代理人:

  賬號:

  電話:

瓷磚採購合同書範本【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為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13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 25 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 年 月 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 ,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影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 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

  供方:

  單位地址: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電話: 收款賬戶名稱:

  收款賬號:

  開戶行: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