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委託合同範文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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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委託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公司委託合同範文錦集十篇

公司委託合同 篇1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後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並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託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餘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後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標誌設計或公司產品商標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之事項:

甲方委託_________為其公司設計標誌_________個,公司產品商標_________個。

二、委託設計費用:

公司標誌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公司產品商標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35%通過電匯或銀行轉賬到乙方公司帳戶(乙方收到甲方的銀行劃帳憑據後作為標誌設計的開始時間)。

2.標誌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當即付標誌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3.如有相關設計,設計費用需另計,標誌通過即付總專案費用的50%,餘款在相關設計完成後支付。如只有標誌設計,標誌通過即付所有餘款。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公司的標誌初稿。單個標誌設計完成的時間為15個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電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餘款結清後的有關憑據後一個工作日內通過網路或郵寄的方式把標誌電子稿交予甲方。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有權要求籤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30%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載列印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委託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維護公司計算機網路達成以下條款:

一、服務細則

1、服務範圍

臺式計算機

鐳射印表機、針式印表機、噴墨印表機

電腦顯示器

網路集線、交換裝置

其他疑難問題

2、服務地點

乙方服務地址:___________(包含取件、送件、維修)

公司辦公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除國家規定節假日外,每週一至週五上午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提供免送維修服務。

客戶免送維修服務響應時間為4小時,響應時間的計算是從本公司接到客戶的維修通知開始,到本公司維修人員開始與客戶聯絡止。

自維修人員開始與客戶聯絡起至本公司維修人員到達服務地點止,其中所用時間即是到達現場時間,最低限度48小時內到達。

4、服務條款

現場取機或現場維修,本公司維修人員將前往服務地點維修或取機返回維修。

本公司將有專職維修人員提供每月一次的現場例行檢查維修。

維修過程中,對出現故障的裝置進行檢測並加以修理,本公司將提供一切必要的勞務、零件和材料,保障客戶的裝置正常工作。如果,需要更換零件,則用新的或與原件相當的零件。對於修理費用超過裝置現有估價____%的需徵得客戶同意。

在尋求永久的解決辦法之時,可能會提供暫時的應急措施供客戶採用。

如果本公司決定需要額外零件或資料,就將裝置取回公司維修部重新修理,

本公司將根據客戶的維修裝置提供維修過程中的備件,若出現備件短缺則有客戶協助解決,本公司不承擔必須提供備件的責任。

二、客戶責任

1、客戶應按照正確操作方法, 正常使用電腦。

2、如果客戶計算機、計算機網路發生故障,需要本公司提供更換配件,在保修期內,本公司將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外,本公司將以更換配件的成本價向客戶收費。

3、在安裝維護中客戶應提供方便,配合本公司維修人員正常工作。

4、對電腦及外部裝置中儲存的重要檔案資料,客戶應有備份,妥善儲存。

5、客戶在要求免送維修服務之前,應執行產品操作手冊中具體規定的所有自測和檢修步驟,以書面形式提供產品機型號,序列號,目前故障表現以及其他有關故障情況。

6、本公司維修人員有權接觸和使用認為維修產品所必需的一切資訊和裝置。

7、客戶要向本公司維修人員提供操作配件和消耗品,如紙,磁碟,色帶,卡片,格式化磁碟,以及客戶正常操作中會用到的其他類似用品。

三、服務限度

1、功能性清潔,除非產品享受服務規定的有關功能性清潔或表面清潔工作,否則,凡涉及清潔,定期保養有關問題的工作,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務內。

2、軟體和網路支援,除非產品享受服務規定的有關軟體或與網路有關問題的維修工作,否則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務內。

3、過期產品,已過特定支援時間的過期產品不包括在客戶免送維修服務範圍內。

4、所有象地震,火山、洪水、火災等不可抗力引起的裝置不能正常工作不包含在本公司客戶免送維修服務範圍內。

5、消耗類產品,如噴墨列印頭,硒鼓,電池,繪圖筆,紙張等,無配件類產品,如無器件類,連線件,電纜,外接直流變壓器等。

6、所有人為因素引起的使用不當,比如雜物進入機內,不包含在客戶免送維修範圍內。

四、收費標準

1. 工作站¥____元/臺/月。

工作站數量____臺。

合計:¥____元

2、印表機¥____元/臺/月

印表機數量:____臺。

合計:¥____元

3、總價:¥____元

五、付款方式

客戶自服務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向本公司付款,以____個月一計,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4

(姓名、性別、年齡、職務)代表本企業為 (專案名稱)的代理人。

該委託代理人的授權範圍為:代表我單位與你們進行磋商、簽署檔案談判權、簽訂合同權、代為承認或者放棄一定權利等,處理______________活動有關的事務。在整個__________過程中,該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單位,與本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單位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代理人無權代理權給其他任何人。

特此委託。 委 託 單 位: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鑑於:

1、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有限責任公司。

2、乙方系一傢俱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為消費者廣為認可的____企業,在____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3、甲方有意將對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託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託接受管理。

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託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____有限公司為從事____的企業。為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託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託,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儘快步入正常軌道,並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託事項範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產品資訊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託方的管理。

2、對受託方的正常活動予以支援和配合,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託範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到受託不明事項時,應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託範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暫定____年,自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鑑於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託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取: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____萬元人民幣的委託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淨利潤的____%作為委託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託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為:

(1)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____%作為委託管理費用。

(2)淨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範圍內,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3)淨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範圍內,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3)淨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範圍內,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5)淨資產收益率在____%,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各方各執____份。

2、本合同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6

委託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公司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受託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託經營**公司專案,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後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後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專案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

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託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需繼續委託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裝置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託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裝置,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託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徵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簽署時間: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7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系一傢俱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為消費者廣為認可的藥品零售企業,在藥品零售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甲方有意將對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託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託接受管理。

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託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為從事藥品零售為主營的企業。為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託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託,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儘快步入正常軌道,並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託事項範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藥品資訊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託方的管理;

2.對受託方的正常活動予以支援和配合,並按《公司組建協議》的要求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託範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受託不明事項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託範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暫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鑑於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託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取: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委託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淨利潤的50%作為委託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託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為:

(1)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0%(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1%作為委託管理費用;

(2)淨資產收益率在10%-15%(含)範圍內,超過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3)淨資產收益率在15%-20%(含)範圍內,超過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4)淨資產收益率在20%-35%(含)範圍內,超過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5)淨資產收益率在35%,超過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__份;

2.本協議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8

甲方: 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則,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人事政策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工派遣事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事項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合作企業委託之下從事漢中地區招聘事宜 。

二、合作基本條件

1、甲方是由當地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經各企業委派合作,具有協助就業服務和人才資質的服務機構;

2、甲乙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誠信履行各自義務,違約不履行義務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保證委託代理事項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並負責向乙方及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乙方負責認真及時辦理甲方委託招聘各項事務。

三 、本協議期限為六個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漢中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代理分支機構,只能授權於乙方發展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分支機構從事招聘事項.

四、委託服務事項

1、授權乙方用甲方的資質招聘務工人員,以供甲方為招工人員提供給正規企業職位;

2、乙方將招聘人員真實身份資訊及聯絡方式提供給甲方;

3、乙方將招聘人員按甲方委派地點輸送並上崗;

五、招工返費的支付

1、根據乙方招聘被錄用並上崗人員滿一個月為依據,返費標準按甲乙雙方簽定《委託返費協議》內載明的返費金額為準,因所招聘人員的自身原因未能上崗的,甲方不支付返費;乙方所招聘人員已經被錄用並上崗但未滿一個月因企業清退或開除的,須有甲方和企業及時通知與乙方,並告知乙方被清退或開除的原因以及正當理由,如不告知或無正當理由乙方視為不知情,甲方必須支付《委託返費協議》內註明的返費金額;

2、支付方法 ,按甲乙雙方簽定的《委託返費協議》內註明的價格金額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法人指定的賬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務工人員任何費用,一旦違反甲方有權利單方終止此協議;

2、甲乙雙方違約且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補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所招聘的人員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企業錄用條件導致不能上崗就業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費用,也不承擔如何責任;

4、考核期為兩個月一次,若乙方在此協議有效期內未能輸送有效務工人員,則不再續簽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補充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分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委託合同 篇9

委 託 人: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銀 行:

賬 號:

借 款 人: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銀 行:

賬 號:

受 託 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委託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願將自有資金:幣種 ,金額 (大寫)委託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為明確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公司委託貸款(以下簡稱“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髮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只收取相應委託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託貸款事項

第2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小寫: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貸款實際發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於: .

3.2 未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託人應自行稽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託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年利率為: .

4.2如果委託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託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後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委託人應當在受託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託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託人賬戶”),用於發放委託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受託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於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託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託貸款的發放

第6條 委託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個對公營業日將委託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以用於發放委託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檔案正式生效並且受託人取得委託人簽發的《委託貸款通知書》後,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發放方式為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託人《委託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為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託人提交借據,由受託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託貸款金額從委託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貸款發放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發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託貸款。

第五章 委託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為下列第 項:

1.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 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結息,利息支付日為 ,利息共分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 ,到期結清本息;

3. 其他: .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並應按第11條的約定於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託人劃入委託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應付款項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

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託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同意後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託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

15.1 受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為 擔保字第 號《保證合同》;

□ 編號為 擔抵字第 號《抵押合同》;

□ 編號為 擔質字第 號《質押合同》;

□ .

15.2 委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六章 委託貸款的手續費

第16條 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貸款金額和委託貸款期限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對於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託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託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第17條 委託貸款手續費由委託人承擔,受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委託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託人對於委託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託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託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19條委託人自願委託受託人,以受託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並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託人宣告其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 委託人保證其提供的委託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委託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委託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託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託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檔案,以使委託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託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檔案,不違反任何委託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託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託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託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檔案。

第23條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 委託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檔案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託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並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餘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 委託人宣告: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系委託人指定,委託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託人確認。

第28條委託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受託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檔案,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檔案,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檔案。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託人或/及受託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採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託人和受託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檔案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資訊;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檔案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式,並且借款人基於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放日都不會出現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可能使委託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宣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 受託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35條 受託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託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放的委託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後尚未收回的,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受託人不承擔委託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於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

第38條受託人在向委託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託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託人實際劃付給委託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託人有權委託受託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託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託貸款本息;

39.3 委託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39.4 委託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

39.5 委託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交付委託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託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並使用委託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託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託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並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7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並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0.8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9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託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後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託人、受託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提供委託貸款服務,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負責辦理委託人委託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 受託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

41.3受託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託貸款,受託人可根據委託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託人未收到委託人書面通知,則在委託貸款逾期滿1年後,受託人有權將該筆委託貸款登出,受託人不再履行委託貸款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託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的法律規定,委託人、受託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託人對委託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託人無權要求受託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

第43條委託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式進行追索,受託人無義務為委託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託人的要求並經受託人同意由受託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託人應承擔受託人為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宣告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 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 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託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 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 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 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第46條 發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申請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 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 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 宣佈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 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託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 委託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 委託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生上述任何委託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或借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限期要求委託人糾正違約行為;

2. 受託人有權拒絕為委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

3. 如造成受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託人要求委託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並按如下第 項處理:

1. 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 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 %支付違約金;

3. 其他: .

第十二章 受託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專案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託人負責,受託人僅限於協助出具並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後沒有通知受託人的,受託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託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託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影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 無論委託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託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採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託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傳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採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傳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後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並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託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託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託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託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託人、受託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託人、受託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為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

2. 委託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託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委託人、借款人及受託人各執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託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託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在 簽訂。

委託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託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公司委託合同 篇10

(受理單位名稱):

茲有我司需辦理(辦理的事項)等事務,現授權委託我司員工:xxx性別: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 前往貴處(司)辦理,望貴處(司)給予接洽受理為盼!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法人授權委託書

(受理單位名稱):

現授權我司員工xxx性別: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 授權其辦理以下許可權: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授權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請貴處(司)接洽!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委託人為單位的,寫明單位名稱)

被委託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委託人是律師的,只寫姓名和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委託人因xxxx(寫明案件性質及對方當事人)一案,委託xxx為xxxx(一審、二審或再審)的代理人(或辯護人),代理許可權如下:

(委託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只寫“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審進行辯護”)

(委託經濟、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須寫明代理許可權,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範圍,如代為起訴、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委託書

____公證處:

我作為 (單位) 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住址)

為全權代表,與我單位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簽訂《出國留學協議書》,並代表我單位處理該協議書中的一切事宜。

本委託書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託單位:

法定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授 權 委 託 書

委託人: xx 身份證號: xx

被委託人: xx 身份證號: xx

委託事項:代為領取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委託許可權:

1.代為提交有關材料

2.代為簽收領取證書及送達證書給委託人

委託時限:自xx 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

備註: 本委託書一式三份。簽字生效。

委託人簽名:

委託人電話:xx

被委託人簽名:

被委託人電話:xx

委託日期: xx 年 06 月 15 日

附件:

1. 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2. 被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本授權委託書共壹頁)

個 人 授 權 委 託 書

委託人: xx 身份證號: xx

被委託人: xx 身份證號: xx

委託事項:xxxx

委託許可權:

x

x

委託時限:自xx 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

備註: 本委託書一式三份。簽字生效。

委託人簽名:xx

委託人電話:xx

被委託人簽名:xx

被委託人電話:xx

委託日期: xxxx 年 xx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