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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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買賣合同 篇1

【內容摘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質量異議是應作為反駁還是反訴處理,質量檢驗期間如何界定,是否准許啟動質量鑑定程式,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賠償範圍是什麼?對此,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有不同看法,導致不同的處理程式和審理結果。為此,筆者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初步分析,並提出解決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可行思路,以期對該類案件的審理有所裨益。

【關鍵詞】買賣合同 質量異議 反駁 反訴 鑑定

一、 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的重要性

(一)化解當事人之間的尖銳矛盾,做到案結事了。買賣合同中涉及到質量異議的案件當事人往往矛盾尖銳:貨款給付和質量問題並存,違約先後及違約賠償問題各執己見。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的質量異議,可以理順當事人之間複雜的法律關係,分清雙方當事人的責任,作出正確的判決。

(二)促進商業誠信。誠信要求在買賣合同中,當事人相互信任、坦誠相待、不相欺詐,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促進交易的進行。賣方有義務及時、適當的交付符合約定的或法定的質量要求的貨物,當出現質量問題時,有義務及時採取修理、更換、賠償、交違約金等補救措施,來彌補對方的損失。買方有義務及時給付貨款,如果對方提交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要及時與對方溝通,尋求解決辦法,防止損失擴大。通過司法手段可以強制不誠信的當事人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三)有利於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買賣合同在市場交易中佔有較大比重。就我院民商事案件來說,近三年來買賣合同案件佔民商事案件的比重分別是: 20xx年為17.4%;20xx為18.5%; 20xx年為14.7%。同時,買賣合同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因此,質量異議問題的正確處理,有利於規範公民的交易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審判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反訴與反駁混淆

在實踐中,反訴與反駁均具有明顯的對抗性,極易混淆。對質量異議,是作為反訴還是反駁處理,實踐中主要有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質量異議問題均應該作為反訴處理。如以反駁處理,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後,被告此後就可以另行起訴,法院此時如認為存在質量問題,便會存在兩個相互矛盾

的判決,影響法院的司法權威。第二種意見認為,僅僅提出質量異議不能據此認定是反駁還是反訴,要進一步看被告提出質量異議後,是否提出具有完全獨立性的請求。第三種意見認為,不能認為只要被告的抗辯理由相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具有獨立性,就必須提起反訴。只要被告提出的新的訴求數額不超過原告要求給付貨款的數額,以反駁處理即可。

(二)質量異議期間及訴訟時效問題

我國《合同法》對質量異議規定了不同的期間,同時規定了約定期間、酌定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期間。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及法官對適用何種期間存在不同的看法,導致訴訟結果的不同。

(三)申請及啟動質量鑑定程式的隨意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據此,當事人鑑定的申請只能在一審舉證期限內提出。而實踐中,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隨意提出鑑定申請。 如果法院不予鑑定,質量異議很難查清。甚至,當事人有時故意申請啟動鑑定程式來拖延訴訟,這就導致申請和啟動質量鑑定程式的隨意性。

(四)因質量問題而導致的賠償標準不一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我國法律雖然規定了違約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對可得利益予以限制,但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在審判實踐中,買賣雙方對於賠償範圍和賠償標準分歧很大,法官自由裁量權很大。

三、對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審理思路及建議

(一)質量異議中反訴與反駁的識別

第一,反訴與反駁的區分。反訴與反駁都是被告的訴訟權利,都是被告用於對抗原告的訴訟要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手段。反駁是在訴訟過程中,針對原告的訴求提出抗辯,以此否定原告的主張。反訴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本訴的被告把本訴的原告作為對方當事人所提起的訴。

第二,正確區分質量異議中的反訴和反駁。筆者認為,區分質量異議是反訴和反駁,要

以當事人是否有進一步的訴求為標準。當賣方提出給付貨款的主張時,買方僅以質量異議為由要求減少貨款,為反駁。因為買方是針對賣方要求給付貨款所提出的抗辯。如果買方在提出質量異議的同時,又提出了其它訴求,從而要求賣方變更、退貨、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合同無效等。由於買方提出的這些主張均是獨立於賣方給付貨款請求之外的完全獨立性的請求,是新的實體請求,其目的不僅在於防禦,更著重於主動進攻,以此來抵消、吞併、排斥賣方給付貨款的訴求。故買方一旦提出這類請求,法院就應釋明買方可提起反訴。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提出質量異議而要求減少價金,也要進一步分析其訴訟理由是什麼。如果僅僅因為是質量問題,比較容易認定是反駁;如果要求賠償損失而減少價金,則屬於提出新的訴訟理由,而產生新的實體請求,故是反訴。例如,被告委託他人修復產品質量所產生的修復費用,如買方主張相應扣減貨款,作反駁處理;如果要求賠償損失,則以反訴處理。

對於提出反訴,但是沒有繳納相應的反訴費用的,需要法官進行釋明,告知被告在限期內繳納反訴訴訟費及相應法律後果。雖然在質量異議中,反訴和本訴一起審理,能夠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實,節省訴訟時間和節約訴訟成本,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但是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強制反訴制度, 故是否反訴,是被告的權利。

(二)質量異議期間及提出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這兩條規定了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質量異議期間。表面看規定了不同的質量異議期間,容易引起混淆。實際上這四種期間是不矛盾的,是有先後適用順序的。

筆者認為,《合同法》是私法,首先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質量異議期間,則首先適用約定的質量異議期間。如果當事人對質量異議期間沒有約定,則需要酌定一個合理期間,但為了保護相對方的利益,應以法定訴訟時效期間為限,也就是酌定期間不能超過兩年。另外,考慮到某些貨物的特殊性,質量問題可能在兩年的時間內不易被發現,則對於有質量保證期間的特殊貨物,適用質量保證期間。上,適用質量異議期間的先後順序是: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質量保證期間。

質量異議方式的提出,我國法律並沒有作強制性規定。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三)鑑定程式的啟動

我國當事人由於訴訟能力的.限制,在一審舉證期間內較少提出質量鑑定申請,而多數是在開庭之後提出。如果完全適用《證據規定》的內容,則不利於查明事實。基於一審側重案

件事實的審查,二審側重法律的適用,筆者主張鑑定程式原則上在一審期間啟動。例外情況是,一審提出質量鑑定申請符合法定條件,而一審法院不予批准,而二審不進行鑑定可能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結果的,可以在二審中啟動。

對於是否啟動質量鑑定程式,首先,要審查是否過質量異議期。如果超過質量異議期間,即使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法院也不應啟動鑑定程式。在質量異議期間內,當事人沒有及時提出異議,視為買方認可賣方的貨物不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是放棄自己的救濟權利。其次,要審查質量鑑定的必要性。質量鑑定需要專業知識、技術,耗時較長、拖延訴訟。而對於一些貨物質量問題,不需要運用專業知識、技術的,可以由法官進行實際勘查,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行檢查並詳細列舉質量問題清單。

(四)質量異議導致合同解除後的賠償問題。

對違約損失的賠償,有完全賠償與限制賠償兩種制度,完全賠償制度是指違約方應賠償受損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實際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實際損失是通過賠償非違約方的實際支出和費用,來填補非違約方的損失。可得利益損失是指非違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喪失的、在合同全面適當履行的情況下可以得到的預期利益,使受損方處於合同完全履行以後應處的狀態。實際損失賠償與可得利益損失賠償是違約損害賠償的兩個方面,兩者相輔相成,在合同買賣關係中共同起到彌補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

筆者認為,因質量異議而要求賠償的案件中,如果買方只是要求賠償實際損失比較容易處理。法院只需審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有沒有相關的證據支援。主要包括:因對方的質量不合格而另外委託他人修理的費用;另外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而實際支付的對價;因質量問題而對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申請質量鑑定的費用等。例外是買方存在過錯,則買方獲得的賠償相應扣減。如賣方違約後,買方應當採取而沒有采取相應措施致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不能要求賣方承擔。

如果買方既要求實際損失又要求可得利益損失,建議採用如下處理思路:首先,要考慮買方因對方貨物質量問題而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預先與第三人簽訂出賣貨物協議的交易價格。買方預轉賣貨物的交易價格與原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即為可得利益。對此,買方負有舉證責任。其次,如果買方沒有與第三方簽訂合同,則採用訂立合同時的價格確定可得利益損失。在實踐中,經常出現訂立合同時、交貨時、訴訟時的貨物價格差異較大,如遇到貨物價格上漲或者下跌。之所以選擇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的價格作為參考,是因為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貨物的價格都有合理的預期利益,這樣更能體現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的真實意思。

買賣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3日內將該鋼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發貨的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鋼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

4.鋼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 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3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鋼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鋼材送

到乙方工地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鋼材總價款的80% 如果乙方沒有按

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鋼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3

賣方:北京必備商貿有限公司 買方:北京怡爾國際商務會館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20%元的定

金,餘款¥ 2080000 元應在 十日內 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買方自提

□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20xx年4月2

5日 交貨地點:北京東城怡爾商務會館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傢俱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定做商品圖紙由買方提供賣方按圖加工製造.買方自定規格的商品,買方於__20xx 年_4 月__1 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賣方,賣方審定認可以後,簽名(蓋章)後,將共中一份交還買方保留(此類定貨無嚴重質量問題不退不換).

第六條 三包: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 》執行,賣方或主機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價款的 0.1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30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二)經國家認可的傢俱檢測機構檢測,傢俱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售後服務電話:

買賣合同 篇4

1、開發公司在網上提交商品房買賣

開發公司憑密碼登入該市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產權市場處“網上辦公平臺”,將已經簽字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在網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隨時可以提交。

2、產權市場處確認提交的商品房買賣

產權市場處對開發公司在網上提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核對,無誤後進行確認,生成合同備案登記號。備案工作時間為工作日的上班時間。

3、開發公司填寫備案登記號

開發公司將合同備案登記號填寫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相應位置,合同備案登記完成。開發公司應將合同正本一本交給買受人。如果買受人貸款購房,開發公司應在辦理完抵押登記等手續後,將合同正本一本交給買受人。

4、開發公司報送合同備案登記表

開發公司根據已經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表”,列印,加蓋公司公章,一式兩份報送至產權市場處。

買賣合同登記表的格式與使用的登記表相同。登記表可以到產權市場處領取,也可以在產權市場處網頁首頁“處室職能”內下載。

5、產權市場處蓋章

產權市場處對開發公司報送的登記表進行核對,無誤的,在登記表上加蓋“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專用章”,一份存檔,一份交還開發公司。

開發公司可憑蓋章後的登記表及已經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辦理抵押登記等手續。

買賣合同 篇5

買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買賣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訂,買方同意買入和賣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並遵照以下條款和條件執行。

1、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和價格:

1.1 商品名稱: 電梯。

1.2 商品數量、型號和單價:共 部電梯,具體型號與單價見附件一《 居住小區電梯統計表》;

1.3 合同總價:共 部電梯,總價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含進口關稅和中國國內增值稅)。此價格不含安裝、維修費。

2、商品規格:

2.1 詳細規格見附件二《電梯參考規格表》,如《電梯參考規格表》與買方認定的電梯施工圖不一致時,以買方認定的施工圖為準;

2.2 如經買方同意電梯規格變更,費用和交貨期另議。

3、製造者和部件原產國家:

3.1 本合同所指的全部電梯的製造商為 。

3.2電梯主要進口部件產地見附件三《電梯進口部件清單》。

4、包裝:

4.1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電梯裝置均由木箱包裝,使用長途公路或鐵路運輸,並有良好的防溼、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電梯裝置的導軌為可以妥善保護的軟包裝,若由於包裝不妥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在每個包裝箱表面,應印明有關訂貨合同號、裝箱號、商品名稱、體積、毛重、淨重和“勿倒放”、“小心輕放”、“避免潮溼”的字樣。若單個的木箱重量為2噸或2噸以上,在箱面上須標明重心和起重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5、電梯裝置的交貨、貨物保管:

5.1 交貨方式以及地點:賣方將本合同項下裝置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交貨地點: 。電梯裝置的運輸、裝卸等費用,均由賣方負責。

5.2 交貨期限:

5.2.1 本合同項下 部電梯的交貨,為分期交貨。

5.2.2本合同簽訂之後,賣方根據買方建築圖製作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於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買方,買方應在收到該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後 日內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在收到買方書面確認通知後 最遲在 個月內將全部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 部電梯因屬分期交貨,具體交貨、安裝期限與數量待買方、賣方在賣方提交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形成《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以便執行)。

5.2.3 若買方需要延遲收貨,應提前 天通知賣方,但延期不得超過 天。

5.3貨物保管: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後,由賣方自行負責保管直至貨物安裝驗收完畢。貨物保管期間,貨物的滅失、受損等後果均由賣方負擔。買方在賣方通知交付前,將協助賣方尋求合適的貨物堆放場地。

5.4本合同項下所有裝置運輸途中、保管期間、安裝階段的保險事宜由賣方負責。

6、電梯裝置的貨到驗收、安裝、安裝驗收:

6.1 貨到驗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在每一期裝置到達交付地點後 個工作日內,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數量、規格)。賣方必須保證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一致,若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符合時,應由賣方無條件補齊或調換;在交貨日期以後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賣方對此的保證責任。

6.2 賣方應提供進口部件的相關海關證明檔案。

6.3安裝:貨物經開箱驗收合格後,由賣方指定的有資質的、合格安裝人員依據本合同附件五《電梯裝置安裝合同書》進行安裝。賣方應派出技術人員負責監督安裝、除錯。

6.4安裝驗收:在電梯安裝完畢後 日內必須報請官方驗收。賣方應按照裝置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安裝除錯完畢的電梯裝置進行報檢,買方應積極配合賣方。若安裝驗收沒有通過的,賣方有義務在該結論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整改並報請第二次官方驗收。若因賣方原因導致安裝驗收沒有通過而給買方造成交房延誤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買方損失由賣方承擔。

6.5有關開工申報,電梯質檢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所進行的與電梯有關的檢驗、驗收手續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6.6電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之前,買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買方負責。同時,電梯安裝驗收通過、交付買方並不排除賣方對電梯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6.7電梯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後,買賣雙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電梯保修期從電梯移交給買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總價款的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作為定金,即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2 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 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3 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 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 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貨到合同指定工地、並經雙方拆箱清點確認無誤後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該批次已經到貨的電梯價款總額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5 在各批次電梯經當地電梯質量檢查部門驗收合格、頒發準運證後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已經領取準運證的該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全部批次電梯均支付完本期價款後,其總額為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7.6 本合同價款總額的 %留作質量保證金(rmb¥ ,大寫:人民幣 元整),有效期至電梯保修期結束。

7.7 本條規定各筆款項的支付方式可通過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帳。

7.8 賣方在每次收款同時應向買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

8、技術檔案:

每臺電梯應具備以下整套技術檔案並經妥善包裝隨貨物一同發運,若有任何檔案遺失,賣方須在15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郵寄給買方:

8.1裝箱清單;

8.2一整套操作和維修手冊(包括電路圖);

8.3品質證書。

9、質量保證:

9.1 賣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在本合同簽署以後開始專門製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工藝和最佳材料製成的。賣方保證所出售的商品在賣方安裝、使用者正常使用和賣方的維護下,有令人滿意的效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9.2 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電梯均按 電梯技術規範(見附件四)、中國的電梯製造及安裝安全規範的國家標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包括賣方的單方承諾)設計製造。設計壽命為 年。

9.3電梯保修期自電梯經驗收合格、移交給買方之日起 個月(起始日按照電梯移交批次計算)。在電梯保修期內,賣方將對除由於買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壞部件負責免費維修、更換。經賣方免費維修、更換以後還是不能符合質量標準以及安全執行需要的,賣方還應當作出賠償。

9.4 如雙方對質量問題的認定有爭議,由裝置安裝地技術監督局或質量監督站等電梯質檢權威機構檢驗並裁定。

9.5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仍對所供電梯具有永久維修服務的責任,具體約定見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維修服務承諾書》。

9.6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保證仍對所供電梯持續提供維修必需的備品、備件。

本合同附件七《備品、備件清單及費用》中的報價在電梯保修期結束後五年內有效。

10、違約責任:

10.1 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則交貨期限相應推遲。同時,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筆合同價款,均應每延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的款項金額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0.2 賣方因其過錯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貨物或交付的貨物經拆箱驗收後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貨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對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應推遲。

10.3 若因賣方(包括賣方指定的安裝方)原因導致貨物無法通過安裝驗收或者安裝驗收拖延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過驗收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10.4若因賣方未能及時安裝、除錯、維修、調換而造成買方工期延誤或對買方造成其它損失的,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0.5在保修期內,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內未能提供維修、調換服務的,買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直接從賣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約定單方面解除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價款總額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火災等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時,則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事件的證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違約責任,但該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以儘可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11、附加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1.2賣方負責良好的安裝、售後服務。

1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對於雙方具備同等的效力。賣方、買方的任何書面單方義務承諾,一經對方接受,也構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1.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後,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須得到雙方的確認。

11.5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對本合同的義務進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將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

11.6合同爭議的解決: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向電梯安裝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及勝訴方為此而支出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1.7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1.8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買方 份,賣方 份,各合同文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 居住小區電梯統計表》;

附件二:《電梯參考規格表》;

附件三:《電梯進口部件清單》;

附件四:《 電梯技術規範》;

附件五:《電梯裝置安裝合同書》;

附件六:《永久維修服務承諾書》;

附件七:《備品、備件清單及費用》。

買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賣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買賣合同 篇6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 位置: 市 區 縣 小區 樓 單元 號

2,房屋型別 ,建築面積 平方米,結構 樓層 ,房屋走向: 房屋形狀: 用途 。該房產的總佔地面積: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土地證編號: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東: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叄拾柒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拾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柒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乙方屬於殘疾人福利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稅、土地交易稅和其他費用。

或採用稅費分擔的方法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個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四)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五)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協議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代表:(籤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冰箱並提供給乙方用於陳列甲方產品事宜,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履行。

一、 提供數量: 型號 臺;

二、 為保證雙方嚴格執行本協議,乙方應繳納冰箱押金:人民幣 元/臺;

三、 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冰箱後一個月內,依雙方約定將冰箱投放至終端客戶。自乙方將冰箱全部投放完畢之日起,甲方每月給予乙方“當月出貨金額*2%”的金額做為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每月返還乙方冰箱保證金上限為“140元/月/臺*檢核合格臺數”;該保證金髮放累計總額達到乙方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總額即(元/臺)後不再發放。該保證金髮放時間為每月發放一次,保證金每月應返金額由甲方核算出明細後,於次月依此明細將應返金額直接返還入乙方帳戶;

四、 乙方投放至終端客戶的冰箱內必須完全陳列甲方飲料產品。乙方投放完畢當月,需向甲方提供投放終端客戶明細,每月必須接受甲方人員實地拍照檢核並保證乙方或終端客戶達到陳列要求,如有發現未按雙方約定進行陳列,每發現一次,甲方有權扣除100元/臺/次做為違約金,並在3日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冰箱、沒收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以現金形式返還已支付之履約保證金;

五、 若雙方解除經銷協議,則自解約之當月起停止按月返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餘款及押金將在甲方與新客戶簽訂此協議後無息退還,同時乙方負責退回甲方全部冰箱;

六、 如投放終端客戶有變更,乙方需在與新的終端客戶簽署《終端冰箱投放、陳列協議》的一週內,向甲方提供協議復件及變更終端客戶資訊;

七、 雙方合作期間,冰箱保修期為3年,在保修期間冰箱出現質量問題,則由乙方直接與冰箱廠家洽談維修,若是非質量問題損壞,一切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冰箱使用3年後依冰箱使用情況方乙方可向甲方申請做報廢處理,甲方同意冰箱報廢后,乙方需將冰箱返還給甲方,甲方將冰箱的押金(300元/臺)無息退還給乙方;

八、 冰箱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及其終端客戶)不得將冰箱轉賣、轉租、故意損壞、挪作他用、陳列非甲方產品,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冰箱及陳列架、沒收剩餘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以現金形式返還甲方已發放之全部履約保證金;

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 甲、乙雙方產品經銷協議存續期間本協議持續有效,乙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冰箱及陳列架,並不返還押金且要求乙方以現金形式返還甲方已發放之全部保證金,且冰箱退回費用由乙方支付;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蓋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合同雙方當事人(須由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絡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絡;如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出賣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於長沙市雨花區鄉村組棟單元房及該棟底層東頭南向第二間雜屋。

2、該房屋102房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雜屋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 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後日內(最遲不超過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權人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及時辦理權屬登記(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戶至乙方名下。

第六條稅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戶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 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湖南君安達律師事務所見證。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宣告:

見證人: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售車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現將 XXXXXXXXXXXX牌 XXXXXXXXXX 型XXXXXXXXXXXX 車

車牌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發動機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車輛識別代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輛,出售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車輛價款人民幣(小寫) XXXXXXXXX元整,(大寫)XXXXXXXXXXXXXX元整,車輛與價款均於本協議簽字之日交付。

2、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甲方對該車外觀及內在質量狀況已充分了解。甲方驗收後同意購買,在車輛交付完成後,乙方不向甲方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3、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甲方對乙方交車前的違規違章使用車輛造成的一切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4、自本協議生效、車輛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承擔交通違章及其它責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5、如該車交付後,甲方轉賣該車,此後發生的一切糾紛,賠償等事宜,均與乙方無關。

6、如雙方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奧利匯銀秦皇島分公司 乙方(售車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