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房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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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解除租房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解除租房合同(集合15篇)

解除租房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原所簽訂的期為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於 年 月 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過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為。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房屋,並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

三、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將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於甲方的倉庫中,用於留置。在解除合同後,繳納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費用時,再將其在一天內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並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房屋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裝置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辦理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繳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滯納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辦理完退房手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用向乙方要求賠償。

七、鑑於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後,給予乙方不超過天的搬遷及清理時間。如乙方不按時退場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十、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裁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月日

備選條款:

1、甲方根據乙方合同實際履行情況,同意分兩次向甲方支付全部所欠的租金xxxxx元人民幣。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xxxx元人民幣,剩餘xxxxx元人民幣於xxxxx年 xx月 xx 日支付,甲方應開具相應的收據給乙方。但是,乙方所欠的其他費用(如:水電費,管理費等)應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繳清。

2、乙方在租賃合同簽訂時,交納的保證金、押金(包括但不限於)等款項可以用來折抵租金。

解除租房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20xx年1月9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4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

2、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乙方支付甲方一個月房租作違約金1660元(大寫:壹仟陸佰陸拾元整)

三、合同解除後,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屬乙方;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定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指:桌椅、電腦、傢俱等物品。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

解除租房合同3

1、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約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C、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D、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E、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違約情況下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護的,雙方當事人應認真履行。但由於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

這種情況屬於承租人違約,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看,並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援。但鑑於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的長期性,在此過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無法預料情勢變更,為體現公平原則,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酌情有必要對其解除合同請求予以支援。

2、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書面手續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應當辦理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餘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檔案予以證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這些手續。

除上述手續之外,提前解約還應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對於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如何、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檔案中加以明確。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檔案。如果是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簽訂檔案,則需要單方發出書面檔案。

提出解約的一方,應書面告知對方,尤其是承租人準備搬離的情況,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解約及搬離的時間,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為由主張更高額的賠償。作為守約方,在得到對方要解約的告知後,可以向對方傳送相應的催告函主張權利,並保留催告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3、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如何確定?

實踐中應區分以下情形處理:

(1)訴訟前,當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通知對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相對方有異議致雙方形成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即為合同解除之日。當事人訴訟請求中未要求確認合同解除具體時間的,可以在判決理由部分予以明確。

(2)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徑行向法院起訴或反訴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審理後認為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應當判決解除合同。

(3)當事人雙方對合同是否解除存在爭議,法院審理後認為主張解除的當事人無合同解除權,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雙方合意解除之日為合同解除之日。

4、承租人在合同租賃期限內單方搬離租賃房屋,並主張解除合同,而出租人堅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如何處理?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內拒絕接收房屋,或者單方搬離租賃房屋並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為,屬於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賃合同,其拒絕接收或搬離房屋的行為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不具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權據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經法院釋明出租人堅持不解除的,考慮到承租人不願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該義務性質又不宜強制履行,租賃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法院可以直接判決解除租賃合同,並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以出租人收回房屋、當事人起訴或判決生效之日等時間合理確定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承租人拒絕履行租賃合同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出租人作為守約方也負有減少損失擴大的義務,具體損失數額由法院根據合同的剩餘租期、租賃房屋是否易於再行租賃、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價,承租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約定的三至六個月的租金為宜。

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張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予支援,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5、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違約金過高的判斷標準如何確定?

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方主張違約金數額過高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基準,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是否適用格式合同或條款等多項因素予以確定。

承租人主張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金數額過高,經審查出租人實際損失無法確定的,一般以欠付租金為基數,以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四倍的標準對違約金數額進行相應調整。

6、房屋租賃合同因違約解除產生的實際損失如何確定?

因承租人根本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賠償其房屋閒置期間的租金等實際損失的,可予支援,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因出租人根本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賠償其另行尋找替代房屋週轉期間所受損失的,可予支援,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損失具體數額不能確定的,可以推定為租賃房屋閒置期間或尋找替代房屋週轉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

7、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信賴利益損失如何確定?

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被認定無效,經審查認為簡單採用恢復原狀的方式會導致當事人間利益失衡,信賴合同有效及能夠履行的當事人一方要求對方賠償因此所造成的訂約機會損失等信賴利益損失的,可以根據誠信原則,綜合當事人過錯程度、另行租賃房屋的差價及成本、合同的剩餘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援,損失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六個月的房屋使用費為限。

解除租房合同4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閒置,不能物盡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問:今年,我租了一間店面房,租期約定兩年。在經營使用了3個月後,我因故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並向房東提出解除合同。房東稱,不租也行,但我要將剩餘租期的租金賠給他。請問,如果我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賠房東那麼多錢嗎

答: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於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餘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餘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餘租期的租金計付。因此,就你的情況而言,你需賠償3個月的租金給房東。

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注意的問題

1、 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後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麼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並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係,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2、 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如何確定

身為律師,我經常碰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詢問:“法律有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額標準”

這裡我要再次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於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這一點在本書第一篇介紹違約責任時我們早已介紹過了,房屋租賃也沒有特殊規定。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援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這樣,一旦發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後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後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 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採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於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餘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檔案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檔案,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麼、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檔案中明確。

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這個案例,尹某在搬離時到底與黃某是否憶達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確不追究違約責任由於沒有書面檔案,根本無法確認。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檔案。協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雙方簽訂檔案怎麼辦守約方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並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解除租房合同5

甲:______________

方 :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

方 :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 ____ 年 ___ ___ 月 ___ ___ 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月 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 _______年。乙方因 _______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3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 履 行 , 需 提 前 終 止 。

並 付 給 甲 方 違 約 金__________________ 元 人 民 幣 ( 小 寫 :_________________)。

二、返還剩餘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

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後,甲方於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前返還乙

方 扣 除 違 約 金 以 外 的 剩 餘 房 屋 租 金 和 押 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人 民 幣 ( 小 寫 :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須在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4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第二篇: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

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乙方經甲方允許,已實際對承租房屋進行了裝飾、裝修和改造,並支出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

3、乙方承租後為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價值人民幣 元(大寫: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繳納的水、電、煤氣等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尚欠水、電費用 元。

三、乙方裝飾、裝修及改造費用與欠付甲方租金、欠繳水、電費相互折抵(或折抵後甲方/乙方須向對方另外給付人民幣 元)。

四、合同解除後,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屬乙方;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定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指:桌椅、電腦、傢俱等物品。

五、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遷出租賃房屋。乙方按約遷出租賃房屋後 日內,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帳號見合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房合同6

一、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條件

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於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對於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於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係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於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於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

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於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租房合同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原於20__年十二月一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第二層,總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現因乙方長期拖欠甲方房租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一、現甲方要求乙方應於 __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 201_年 __月 __日前將房屋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房屋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房子時應保證房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_____________公司

解除租房合同8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寧夏萬維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1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解除租房合同9

問:我將一套房屋出租給客戶。誰料,該租客對於租金支付一拖再拖,現已未按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3個月。請問,對這種逾期不付租金的行為有何規定?

答:首先,我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該商貿公司所謂的“生意不好”是一種正常的經營風險,不屬於不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正當理由,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在你與該公司在租賃合同中如果約定逾期支付租金可以解除合同的話,那麼你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子。如果沒有約定逾期支付租金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則待該公司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時,你也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解除租房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原所簽訂的期為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於 年 月 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過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為。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房屋,並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

三、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將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於甲方的倉庫中,用於留置。在解除合同後,繳納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費用時,再將其在一天內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並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房屋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裝置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辦理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繳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滯納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辦理完退房手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用向乙方要求賠償。

七、鑑於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後,給予乙方不超過天的搬遷及清理時間。如乙方不按時退場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十、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裁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月日

解除租房合同1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原於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該合同於 年 月 日予以解除。並就解除商鋪租賃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簽字生效後乙方在天內將鋪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退租時原有水、電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與相關費用結算清楚後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乙方退租給他人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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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房合同12

鑑於出租人(下稱“甲方”)與承租人(下稱“乙方”)就租賃位於房屋於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期年。

現承租人由於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確認其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系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乙雙方根據《房屋租賃合同》13。(a)的規定,協商一致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

3、乙方對租賃房屋的修繕、裝修、裝飾等物品的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4、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對租賃房屋內的任何物品放棄主張任何權利;

5、甲乙雙方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無債權債務糾紛,也不因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產生債權債務糾紛;

6、電卡及有線電視卡已經交還給乙方;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房屋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處理。

(本頁為蓋章簽字頁)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委託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解除租房合同13

按《合同法》的一般原則,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以後,應當合格地履行合同。所以《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所以《合同法》只是規定不能擅自解除合同,而不是說絕對不能解除合同。這是因為,現實中可能會發生各種難以預測的事情,導致合同根本無法履行,如果這個時候還要固執地堅持合同不能解除,不僅是不合理的,也是無效率的。

但,當事人也不能說隨便解除合同。所以,《合同法》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具體來說就是:

第一,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賃合同是眾多合同的一種,因此,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就是可以提前解除的。

簡單租房合同

出租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

承租人(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

乙方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座落於 面積約為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書提前解除或終止的,租賃期間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為 元/月,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季繳納(每個季度按三個月計算)。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給付第一個月租金 元后使用,第一季度的剩餘兩個月租金共計 元須於12月30日前一次性繳納給甲方;以後租金在當個季度期限屆滿前五日內繳納下一季度的租金。同時,乙方須支付甲方人民幣x仟元作為房屋家電的押金,此筆款項自租賃期限屆滿後,若房屋及家電均無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2、甲方應按約定條件及時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並及時給付租金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

2、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4、乙方應盡善良管理職責,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及有關財產。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6、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甲方財產,亦不得以甲方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協議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時,本協議書自行終止。若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的,繳納相關租金費用後按本協議條款自動延期。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履行協議的,本協議書提前解除。

七、其它約定

1、協議書履行期間,承租房屋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該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之外,對於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的損壞,甲方應及時給予維修完善以保證其正常使用,其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甲方有權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並清理出乙方財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協議期限內若遇拆遷、改制、破產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按實際天數結算租金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4、財產移交清單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有關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5、其他:

八、若因本協議書履行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解除租房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20__年1月9日共同簽訂的《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__年2月1日至20__年2月1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4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2、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乙方支付甲方一個月房租作違約金1660元(大寫:壹仟陸佰陸拾元整)。

三、合同解除後,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屬乙方;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定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指:桌椅、電腦、傢俱等物品。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租房合同15

近年來,房屋租賃的普遍發生隨之帶來的便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一系列問題,其中包括出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也包括承租人提前退租的,還有轉租的,不交租金的,那麼到底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嗎,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話能要回押金嗎,轉租是否有效呢,這一系列問題最好問問專業的房產律師,避免因租房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嗎

出租人是可以提前解約的。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未徵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3、故意損壞房屋的;

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

5、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嗎

租客違約,提前退租。按照一般的租賃付款方式,房東手裡至少有等同於一個月租金的押金。一旦遇到租客提前退租,房東可以用這筆押金來繳納由租客所造成的如水電煤等遺留費用,或者用來支付尋找下一租客時所產生的中介服務費。通常,房東認為租客提前退租應視為違約,押金不該返還。但有的租客認為自己結清了水電煤等費用,且未給房屋內傢俱家電造成損壞,理應拿回押金。這時糾紛產生了。關鍵是租賃合同中是否有約定違約金或是怎樣約定的。

租客提前退租,雙方要求中介返還中介服務費。這類糾紛雖然也是由租客提前退租引起的,但卻轉變為與中介之間的糾紛。雙方的租賃合同已經存在,中介方的責任就告一段落。儘管租客提前退租,但因為合同早已生效,因此,因租客提前退租給雙方帶來的損失,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與責任。

簡單租房合同範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______個月,

簡單租房合同書。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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