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合作合同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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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在平等、友好、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商業合作合同書範文,共同遵守。

商業合作合同書範文

商業合作合同書範文篇一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合作合同書範文篇二

甲、乙雙方在平等、友好、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發包方(簡稱甲方) (業主) 聯絡方式:

承包方(簡稱乙方) (施工工程隊負責人)

身份證: 聯絡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電話: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裝潢施工地點:

2. 住房結構:鋼筋混凝土;房型_3_房_2_廳_1_套,建築面積約152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裝飾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改造工程,牆體改造,窗套門套的製作,地磚、瓷磚鋪貼,吊頂安裝,頂面、牆面塗料,廚具、潔具、燈具安裝,儲藏室、傢俱打造,清潔工程,搬運工程等其他裝修工程中應包含的所有工程。(關於搬運工程的補充約定:甲方在採購過程中,承諾在免費的前提下盡力要求裝修材料供應商將裝修材料送貨至甲方房屋內。但如遇材料供應商堅持只負責送貨到甲方住宅樓下的情況,則乙方負責將該等裝修材料搬運到房屋內)

5. 總價款:¥_約_13,000_元(包括清潔費和搬運費),大寫(人民幣)_壹萬叄千元整_.

以上總價款根據乙方實地考察甲方房屋,並初步瞭解所需完成工程後確定,該總價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擔的裝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決定對該房屋初定裝修工程專案進行變更,包含增加或刪減,該總價款不做變更。

6. 工期:自_XX_年_11_月_25_日開工,至_XX_年_1_月_25_日竣工,工期_約60_天( 以上規定工期為指導工期,為保證施工質量,原則上不少於以上工期,也不應超過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等問題,則相應順延竣工日期)另,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如延長工期後遇春節假期,甲方允許乙方春節期間停工7至12天)

第二條 關於乙方職責的約定

1. 乙方(即 )在裝修期間承擔施工工程隊負責人的職責,對本次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負責。乙方全面承擔聯絡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現場管理裝修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等職責。如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和各類應由施工工程隊承擔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只針對乙方(即 )提出賠償。

2. 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需保證全程在現場進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進行材料選購除外。如遇特殊情況,需與甲方協商並且獲得認可)

3. 乙方負責人 負責組織裝修人員參與本合同定義的裝修工程。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疑義,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第三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 全部工程用裝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裝修施工裝置、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並組織施工,由於保管不當或施工工藝不當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 乙方必須負責進行材料的搬運上樓工作。

4. 為了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一週書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以便甲方於週末採購材料。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於甲方提供材料延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大致精確(+/- 5-10%)的所需材料的數量。由於乙方材料估算錯誤過大而導致的材料重新購買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或者由乙方負責運輸退回供應商。

5. 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協議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四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本工程由甲方聘請設計師進行設計,提供設計施工圖紙及特別要求(具體內容見參見設計施工圖紙)乙方負責按有關行業規定進行施工。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5.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須提前與乙方聯絡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

6.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應廠家免費安裝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單位安裝(如櫥櫃防火門,檯面,ppr水管等),甲方應事先安排時間並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並避免造成整體工期的延誤。

7. 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參照上海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8. 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書面辦理驗收確認手續(見附件三《工程竣工驗收單》)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9. 工程保修期三年,從竣工驗收確認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材料費用。保修期內如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費。保修期結束後,乙方負責長期為甲方提供維修服務,直至甲方重新進行該房屋的裝修工程。

第五條 關於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見上述第三條)及與乙方協商,且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見附件一),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 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牆,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後施工。

3. 乙方應注意煤氣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類安全保證,並提醒施工工程人員注意安全,產生任何事故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經雙方認可,工程款付款時間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付款時間 付款比例 金額

協議簽訂完畢,正式開工十日內 10% 1300元

水、電、管線隱蔽工程通過驗收 10% 1300元

完成木工、瓷磚鋪貼等工程,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 20% 2600元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 20% 2600元

完成安裝,清潔工程,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 10% 1300元

竣工驗收,甲方驗收通過當天 20% 2600元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後3月內 10% 1300元

合計 100% 13000

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於《工程付款確認單》簽字確認(見附件四)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當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召集的現場交底。

(2)全權負責協議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情況下更換人員,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違約金。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間按同期活期銀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5. 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 工程關鍵節點未辦理驗收,乙方提前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儘量協商。或若協商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向:

—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條款。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協議協議,解除本協議。

3.如由於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可以無條件提出中止協議,而無需獲得乙方的認可。

第十條 附則

1.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外門鑰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隊負責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時,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1_套,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2.本協議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協議一式_2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住 址:   住 址:

  電 話:   電 話:

  郵 編:   郵 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地點: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