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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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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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專案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         諮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2

合同編號:20xx年第(019)號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託服務、審計、驗證專案情況

1、工程專案名稱:望都太陽城四期28#、29#、30#、31#樓、開閉所

2、建築面積:28392.37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內

5、工程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委託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專案前劃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稽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稽核;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專案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專案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檔案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託專案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於甲方在工作執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

五、乙方在承辦委託諮詢業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編制和稽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務,出具計算、稽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雙方議定,協議簽證後,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30% 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餘款在辦理完決算專案籤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 30 %)

九、本協議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

十、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生效。

委託單位(甲方):

承辦單位(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建設專案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有與專案前期研究工作有關的資料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 乙方應在20xx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建設專案申請報告》文字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間對本專案提出重大變更,或者原始資料、資料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可研報告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增加任務或變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關費用。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本專案申請報告編制費用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

費用支付方式。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專案編制費 萬元整。餘款在提交《*********建設專案申請報告》評審合格後付清。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應得報酬的5,作為違約罰金。

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詳實,造成的專案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適當增加乙方工本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3.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時,應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報酬的5計算。

第五條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修改或補充合同。修改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報告文字後,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4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內容: 專案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 本工程專案總價的 。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 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檔案遞交有關部門後,付剩餘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專案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諮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專案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 專案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5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專案名稱:2.建設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用途:5.工程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築面積

6.諮詢業務範圍及內容: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20xx年月 日開始實施,至 20xx年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託人、諮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託人、諮詢人各執一份。

  委 託 人:(蓋章) 諮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住 所:開戶銀行:帳 號:郵政編碼:電 話: 傳 真:電子信箱: 年 月日 (簽字) (簽字)日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範本6

第一部分 服務的基本資訊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專案名稱:鐵路街回遷安置工程。

2.服務類別: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第二條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 諮詢服務的提供方式: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指派工作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常駐委託人處,承擔本合同第三部分中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第四條 諮詢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第三部分第五條約定的額度、方式、期限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於自簽訂之日起開始實施,至專案結束日終結。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第一節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1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段。

第2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專案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3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第二節 諮詢人的義務

第4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5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洩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6條 諮詢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委託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7條 諮詢人對於派駐人員負有完全的選定義務,應當保證派駐人員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諮詢服務內容的相關資質及能力,並對派駐人員的行為承擔責任。

第三節 委託人的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向諮詢人提供與本專案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及必要的辦公條件。

第十條 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絡。

第四節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 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 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利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 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第五節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三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 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 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 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 委託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諮詢人增加派駐人員的數量。

第六節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五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

第十六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七節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八節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20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九節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節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五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1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按黑價協【20xx】第14號文《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諮詢行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2條 本合同造價諮詢服務範圍:

1、施工階段造價控制:

編制工程款使用計劃;

工程計量與工程進度款支付;

工程索賠控制。

第三條 諮詢人應在15日內對委託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諮詢人按照以下專案合計收費,收取費用總計人民幣288.50萬元

(一)諮詢人按合同委託造價金額前期計取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收費金額為人民幣179.50萬元,待整個工程結束後按實際發生工程造價總額補充計費。(此專案不含工程結算審減額取費部分,該部分待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結束後另行計算)

注:合同標的總金額:一標、二標、三標及消防工程合同金額合計為18,976.00萬元。

(二)工程結算收費金額為109.00萬元(此專案不含工程結算審減額取費部分,該部分待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結束後另行計算)。

第五條 諮詢人及其工作人員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1、 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2、 諮詢費不予支付。

第六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方式、支付時間,支付諮詢費:

1、 諮詢費的計算方法:

委託人按照諮詢人的派駐人員的工作量,依據本合同的計費標準計取,諮詢費的數額按不同專案雙方另行約定的比例計取,且不得超過此限。

諮詢費的計費標準按照省造價主管部門釋出的黑價協(20xx)第14號關於釋出《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諮詢行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執行,如檔案更新則按變化後的相應檔案執行。

2、支付方式:轉賬支付。

3、支付時間:委託人按期(年/月)向諮詢人的派駐人員支付諮詢費,支付日期為每期(年/月)的最後一日。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兩份。

委託人:(蓋章) 諮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箱: 郵 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