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記錄會議紀要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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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記錄會議紀要1

怎樣做好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

怎樣記錄會議紀要2篇

第一部分: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是會議文書之一。它是開會時由負責記錄的人員當場把會議的基本情況和會議上的報告、討論的問題、發言、決議等內容記錄下來的書面材料。一般用於比較重要和正式的會議。

一、記錄會議的組織情況、應寫明

1.會議的名稱;

2.開會的時間;

3.開會的地點;

4.出缺席和列席人員;

5.主持人的姓名;

6.記錄人的姓名;

7.備註;有些會議還要寫清楚會議的起止時間(年、月、日)。

二、記錄會議的內容,會議記錄的重要組成部分

1.要寫明發言人的姓名,發言的內容,包括討論的內容,提出的建議,通過的決議等。必要時,還要記下表決情況(如全體通過或多少人同意,多少人異議,多少人棄權)。

2.記錄還要記下會議的有關動態。如發言中的插話、笑聲、掌聲,臨時中斷以及會場重要情況等等。

3.會議結束,記錄完了,就要另起一行寫“散會”兩字。重要的會議記錄,要有主持人和記錄人在正文結尾右下方簽字。

三、會議記錄的寫作要求。

1.會議記錄要求準確、真實、清楚、完整。記錄人員應當有高度的政治責任心,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忠實記錄發言人的原意,重要的意思應記原話,不得任意取捨增刪。會議的主要情況,發言的主要內容和意見,必須記錄完整,不要遺漏。記錄字型力求清晰易認,不要過於潦草,不要使用自造的簡稱或文字。

2.會議記錄的格式。

會議組織情況:要寫明會議名稱、屆數或次數、時間、地點、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包括缺席原因)、主持人、記錄人等。

會議內容:由會議議程、議題、討論過程、發言內容、決定事項等組成。會議記錄的結尾沒有固有程式,標?"散會”、”結束”、”完”等均可。

會議記錄使用的工具:會議記錄可採用統一制發的會議記錄本或記錄紙。使用灌注有藍墨水的鋼筆或經國家檔案局鑑定可用於檔案書寫的圓珠筆,這種圓珠筆芯上標有”DA”(”檔案的拼音字頭)標記。

四、會議記錄的技巧。

一般說來,有四條:一快、二要、三省、四代。

一快,即書寫運筆要快,記得快。字要寫得小一些、輕一點,多寫連筆字。要順著肘、手的自然去勢,斜一點寫。

二要,即擇要而記。就記錄一次會議來說,要圍繞會議議題、會議主持人和主要領導同志發言的中心思想,與會者的不同意見或有爭議的問題、結論性意見、決定或決議等作記錄,就記錄一個人的發言來說,要記其發言要點、主要論據和結論,論證過程可以不記。就記一句話來說,要記這句話的中心詞,修飾語一般可以不 記。要注意上下句子的連貫性、可訊性,一篇好的記錄應當獨立成篇。

三省,即在記錄中正確使用省略法。如使用簡稱、簡化詞語和統稱。省略詞語和句子中的附加成分,比如”但是”只記”但”,省略較長的成語、俗語、熟悉的片語,句子的後半部分,畫一曲線代替,省略引文,記下起止句或起止詞即可,會後查補。

四代,即用較為簡便的寫法代替複雜的寫法。一可用姓代替全名,二可用筆畫少易寫的同音字代替筆畫多難寫的字;三可用一些數字和國際上通用的符號代替文字;四可用漢語拼音代替生詞難字;五可用外語符號代替某些詞彙,等等。但在整理和印發會議記錄時,均應按規範要求辦理。

第二部分: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會議記錄的一種再加工,是記載和表達會議主要精神和議定事項的文稿。寫好會議紀要應把握三個要點:

一、注意會議記錄的整理

注意“去粗留精”,把握側重點。會議紀要應該抓住會議的中心議題,側重表達大家已經取得一致的或基本一致的意見。

(一)圍繞會議研究的中心議題“取精”。抓住了會議研究和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抓住了寫會議紀要的“綱”。會議討論中可能附帶牽涉到其他一些問題,如果沒有實質性內容,就應避而不談或者談而從簡。有時會議的中心議題不十分明確,或一個會議同時討論多個議題,且難分主次。遇到這種情況,應把難分主次的幾個問題視為一箇中心議題中的幾個子議題,放在基本同等的位置上,分題歸納整理,寫成“一、關於xxx問題”、“二、關於xxx問題”等。

(二)圍繞與會人員取得的一致意見“取精”。與會人員在討論中心議題時,往往看法不完全一致,或者很不一致。遇到這種情況,起草人員應該對各種意見認真研究,歸納整理出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意見。對少數人提出的意見,如果沒有被會議否定,或者說符合會議的宗旨,也應該採納。如果有些意見分歧較大,沒有能夠統一認識,就不應寫入紀要中去。當然,有些帶學術性、研究性的會議所形成的紀要,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觀點,也可以寫上去,但應寫明是多數人的看法還是少數人的看法。

(三)圍繞會議主持人的總結性講話“取精”。一般在會議結束時,主持人會進行總結性講話,對需決定的事項進行“拍板”,這是寫入會議紀要的最好材料,也是最需要抓住的“綱”。

表達決定的事項,注意 “滴水不漏”,把握相關點。表述議定事項最重要的是注意“三性”,把住相關點。

(一)注意語言表達的準確性,防止產生歧義。要注意用語準確,講究文法,避免在文字上產生歧義。對敏感問題表達不準,就很容易引起歧議,甚至造成新的矛盾。

(二)注意重要決定的依據性,防止互相矛盾。有的會議決定與相關的政策或規定存在某種矛盾。只要不是正面 "碰撞",起草人員就應該在查詢有關依據、研究有關類似問題的基礎上,選擇恰當的表達方式,注意文書處理上的技巧,以儘量避免矛盾。

(三)注意付諸實施的可行性,防止影響操作。會議紀要表述議定事項須注意可行性,務必切合實際,力求具體、明白。

二、寫作的方法和體式

(一)注意“從實際出發”,把握基本點

會議紀要的標題最基本的形式:一是會議名稱與文種的組合,如“臨滄供電局辦公會議紀要”;二是召集會議單位名稱、會議內容與文種三者的組合,如“臨滄供電局討論xx工程會議紀要";三是有的固定形式的會議,如黨委會、黨政聯席會、部門會議等,也可以直接用會議的次數與文種的組合,如“第十次黨委會議紀要”。

(二)會議紀要的具體內容,一般可由兩部分組成,即會議概況部分和正文部分。會議概況主要是寫主持開會的單位、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參加人員 (出席人、列席人)及會議研究的中心議題等。概況應力求簡要,有時可以只寫上述方面的部分內容。參加會議人員也可以在正文後面獨立成段。一般幾個單位聯合開會的紀要和黨委會、政府辦公會的紀要,都適宜這種形式。

(三)會議紀要正文部分的基本寫作方法,一般採取以下幾種:一是分專題歸納法。即把討論議定的幾個問題,劃分為幾個專題,用小標題加以歸納。二是分層次歸納法。一般只有一個議題討論後形成的決定,可以採用這種辦法,把議定事項按內容分成若干層次寫清楚。可以在每段的首句寫“會議認為”、“會議同意”、“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用語。三是分段落歸納法。就是把會議議定事項分成若干段,並明確標示出 “一”、“二”、“三”……而在每段的首句不另用一句話概括段意。

怎樣記錄會議紀要2

一、預測會議內容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會前對參會人員和研究議題有一個大致的瞭解,對起草會議紀要有很大的幫助。

(一)根據參會人員預測會議內容。會議記錄人應在會前弄清楚會議研究的議題,再根據會議召集人、主要彙報人的職務、哪些部門負責人蔘加本議題的研究等情況,大致推測會議將做出什麼樣的決策,這樣就對會議有了一個整體的把握,便於做好會議記錄。特別是對沒有書面彙報材料的會議,這種推測顯得尤為重要。

(二)根據會議材料預測討論焦點。如果記錄人有書面彙報材料,應該在會前快速瀏覽材料內容,弄清楚彙報單位提出的具體請求或建議。一般來說,彙報單位請求解決的具體困難和問題往往就是會議討論的重點,會議最後一般都會對這些內容進行總結,即最後“拍板”。會前對這些內容有所瞭解,會中就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記錄。

二、做好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是會議紀要的初稿,好的會議記錄稍做加工就可以作為會議紀要。因此,做好會議記錄對於寫好會議紀要十分重要。

(一)突出重點記錄。一般情況下,每個議題討論到最後,會議召集人都會做總結性發言。這個發言是在歸納會議討論情況,形成一致意見基礎上做出的會議結論,也是會議紀要的主要內容,要儘可能一字不漏地記錄下來。同時,對於某項工作,分管副職的發言往往操作性很強,對於落實會議精神十分重要,也要重點記錄。

(二)有針對性記錄。無論什麼工作,上會研究時都會有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記錄時要注意記清楚每個人的發言中關於這些問題的具體表態。如:某項工作由誰牽頭,哪些單位配合;給哪個單位或部門多少錢,什麼名目,怎麼使用,等等。這些內容往往是會議紀要的核心內容,要嚴格按照主要負責人的原話記錄,做到一字不差。

(三)注重細節記錄。會議討論階段,大家就某個具體問題紛紛發表意見,會議召集人可能會對某位同志的某個觀點表示明確的贊成或反對。這些意見中特別是涉及到具體工作措施、人員分配、經費安排等問題的,不管會議總結時是否再次提到,都應該把這些細節問題記錄清楚,寫進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有其規範的格式,在擬稿時,除了要抓住中心、突出重點、條理清晰、語言精煉以外,還要注意文體格式和語言規範。一般來說,會議紀要包括標題和正文兩部分,每一部分都有相對固定的寫作格式。

(一)標題的寫法

會議紀要的標題有“單標題”和“雙標題”兩種,以“單標題”居多。

1.單標題的寫法。最常用的標題寫法是由“單位+會議名稱+文種類別(紀要)”組成。如“xx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會議紀要”;有的會議也可用會議地點作標題,如“兩型社會建設長沙會議紀要”;有時也可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在標題裡揭示出來,類似檔案標題,如“關於長、株、潭三市統一電話區號的會議紀要”、“關於落實省委領導同志批示做好xx文物保護工作的會議紀要”。

2.雙標題的寫法。這種紀要一般有正副兩個標題,正標題概括會議主題,副標題與單標題的寫法相同,由“會議名稱+文種”組成。如:“在比較中找差距——xx現場會議紀要”。

(二)正文的寫法

會議紀要正文一般分為導言和主體兩個部分。導言部分概述會議基本情況,主體部分記述會議內容。

1.導言部分的寫法。導言概述會議基本情況,包括會議時間、會期、會址、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等。具體寫法常見的有兩種:一是平列式。將會議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記錄人等基本情況採用分條列出的寫法,每項內容作一個自然段列出。有時“主持人”可以不列,“出席人”中的第一個人即為主持人;“列席人”也根據會議具體情況,有的會議沒有列席人。二是魚貫式。將會議的基本情況作為一個自然段,簡要描述一些會議背景及會議的基本情況,描述的內容與前一種寫法相同,使人看後能對會議有整體的瞭解。這種寫法一般將出席會議單位寫在導言部分,具體與會人員的姓名寫在正文之後。

2.主體部分的寫法。這部分主要是寫會議精神和議定事項,是紀要的主要部分,常見的寫法有三種:一是條文式寫法。以會議召集人的總結髮言為基礎,將會議議定事項分成幾條具體意見寫出來。如:同意開展什麼工作,給多少資金,由哪個部門負責(有時還需要點名由誰牽頭),工作中要注意哪幾個問題,等等。辦公會議紀要、工作會議紀要多用這種寫法。二是綜述式寫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部分,分別加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於橫向分析闡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對問題的分析比較全面、透徹,有一定的理論指導意義。這種紀要一般用於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落實的重大會議。三是摘記式寫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後按照發言順序或邏輯順序分別闡述。這種寫法能夠如實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一般來說,重要的座談會或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採用這種寫法。

(三)其他注意事項

會議紀要的稱謂有特殊性,一般採用第三人稱寫法。會議紀要以整個會議的名義表述,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必須概括會議的共同決定,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如“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與會代表一致表示”等。凡沒有形成一致意見的問題,則需要分別論述並寫明分歧所在。由於會議紀要不可能全面記述所研究事項的各個方面,加上隨著時間的推移,所研究的事情也會發生變化,因此,如果會議同意某件事情,一般採用“原則同意……”的寫法。涉及具體工作時,不管領導是否強調,一般都加上“依法按程式辦理”、“按程式報批”等內容。同時,會議紀要還應注意如實反映會議內容,不講究語言的華美和結構的精巧,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人為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

此外,如果是需要下發並要求下級單位貫徹執行的會議紀要,一般還應有文號。文號寫在標題的正下方,由年份、序號組成,用阿拉伯數字全稱標出,並用“【】”括入,如:【xx】67號。辦公會議紀要對文號一般沒有必須的要求,但是在辦公例會中一般要有文號,如“第xx期”、“第xx次”,寫在標題的正下方。會議紀要的時間可以寫在標題的下方,也可以寫在正文的右下方主辦單位的下面,用漢字寫明年、月、日,如“二○○八年八月十六日”。會議紀要一般不加蓋公章,傳送單位和印數根據會議實際情況確定。

會議議定事項是本單位、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工作的依據。好的會議紀要應該具備及時性、準確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等特點。每個辦公室人員都應該掌握起草會議紀要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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