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戶口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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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範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切實解決群眾辦戶口難、領居民身份證難問題,建設公正、廉潔、高效、文明的戶政管理隊伍,特制定本規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青島戶口的辦理條件,歡迎大家的閱讀。

青島戶口辦理條件

1、辦理條件

離婚

購房、分房

2、所需申辦材料

戶口簿(1份,出具單位:公安)

房屋產權證、使用權證(1份,出具單位:國土)

離婚證、判決書(1份,出具單位:民政)

3、辦理流程

環節名稱辦理內容辦理地點辦理部門

申請申請轄區派出所戶籍視窗

4、收費標準

收費名稱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名稱依據

戶口簿10元戶籍管理有關證件收費標準的批覆(魯價費發【20xx】231號收費依據檔案

青島戶口單獨立戶條件

年滿18週歲後可憑戶口簿.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分戶。

公民遷出常住地的,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凡跨市、縣範圍的戶口遷移或同一市、縣範圍的:

①由一般地區遷往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區等特定地區;

②由農村遷往城鎮;

③由一般農村遷往市郊、鎮郊農村的;

④由鎮遷往城鎮;

⑤由城市郊區遷往市區的,必須向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審批,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持《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和戶口薄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戶口分戶、立戶

夫妻離婚、購房、分房

戶口並戶

1.屬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口其配偶可辦理落戶。

2.屬父母投靠子女的,須父親滿60週歲,母親滿55週歲,且身邊無子女,

3.屬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戶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辦理落戶,但不包括結婚後離婚和喪偶的子女。

辦理材料

青島戶口分戶、立戶需要以下材料:

1.戶口簿

2.房屋產權證、

3.使用權證

4.離婚證、

5.判決書

青島戶口並立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流程

青島戶口分戶、立戶辦理流程:

夫妻雙方到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即可

青島戶口並戶辦理流程:

申請人遞交(上傳)申請材料,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級稽核,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

辦理地點

青島市公安局

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湖北路29號

電話:總機:66570000辦公室:66570151

經過此處附近的公交有:

1、2、202環、215、217、218、220、221、223、225環、231環、25、26、2電車301、303、304、305、307、311、312、312區、316、320、321、325、367、5、501、6、702、8、802

服務時間:9:00―17:00

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址:青島市市南區廣西路37號

電話:辦公室:66575000戶政科:66575059

經過此處附近的公交有:

312路區間、501、304、26、321、316、311、25

服務時間:9:00―17:00

青島戶口辦理地點

辦理時限

青島戶口分戶、立戶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青島戶口並戶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