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建制單位搬遷落戶
由申請單位向人民政府寫出報告,市公安局根據政府批准檔案和落戶花名冊稽核提出意見,報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會同有關單位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4、徵用土地落戶
由單位持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徵地公告;
(2)徵地協議;
(3)安置協議;
(4)落戶人員花名冊,由市公安局根據人民政府的批文,計委下過的計劃,由市公安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二、學生戶口遷移證辦理材料
1、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2、落戶申請書
3、新生入學通知書
4、畢業生辦理需提供畢業生派遣證
5、退學、轉學的憑教務處的退學證明或教育廳的轉學證明
6、集體戶口轉家庭戶
(1)集體戶口簿
(2)身份證、遷入地戶口簿、住房證明(產權證、購房合同、公房租用證或單位分房證明)
(3)提供遷入落戶的詳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