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體戶口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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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戶口,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係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深圳集體戶口辦理條件,我們來看看。

深圳集體戶口辦理條件

遷入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戶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關係的除外);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併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雙方關係的除外);

(5)在本人或親友房產立戶的需提供相關房產證件證明;

(6)遷至親友房產立戶或掛靠的,還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宣告》或《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宣告》;遷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戶的需提供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材料;

(7)申請人及三週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貼上於《常住人口登記表》上)。

2.遷入配偶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併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雙方關係的除外);

(5)配偶屬2011年9月1日前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收取《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宣告》;

(6)申請人及三週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遷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擬遷入家庭戶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戶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關係的除外);

(4)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材料;

(5)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併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雙方關係的除外);

(6)申請人及三週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掛靠本市親友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戶口簿,擬遷入家庭戶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戶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關係的除外);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應一併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雙方關係的除外);

(5)《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宣告》;家庭戶戶主因房產轉讓等原因辦理戶口掛靠本市親友家庭戶時,可攜帶戶內成員一併遷移,並由原戶主簽署 《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宣告》,不再收取該戶內成員的身份證及婚姻法律文書,但掛靠成員與新戶主有親屬關係且系統無法查詢的,應收取相應關係證明;

(6)申請人及三週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遷入家庭戶,辦理程式:

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申報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報人的身份證。

關於申報人的要求:

(1)在本人房產或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戶,申請人應到場辦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過50%產權的房屋立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產權人不需到場;

(3)在親友房產立戶的,申請人(即戶主)及房屋產權人應到場;

(4)遷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配偶屬2011年9月1日前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戶主到場辦理;

(5)掛靠親友家庭戶的,申請人及戶主應到場,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

(6)整戶遷移應由戶主到場辦理。掛靠在他人家庭戶內,如該戶辦理戶口遷移,應與戶主一併遷移,掛靠成員不需到場。對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 警應聯絡社群民警,確認該房產有規範的門樓牌後當場核准辦理。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 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登出章,簽發戶口簿,根據當事人需要辦理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