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小編整理的北京常住戶口辦理條件,希望大家喜歡,僅供參考哦!
一、受理
條件:
申辦人需要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2、調動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
3、來京投資企業高階管理人員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審批表(一式兩份);
4、來京投資企業高階管理人員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申請;
5、高階管理人員的任職通知(影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7、高階管理人員所在企業的公司章程(影印件);
8、來京投資企業認定批覆;
9、來京投資企業認定證明;
10、來京投資企業高階管理人員認定批覆;
11、來京投資企業高階管理人員認定證明;
12、高階管理人員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13、高階管理人員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居民戶口簿;
14、高階管理人員及其配偶的結婚證;
15、高階管理人員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和獨生子女證;
16、高階管理人員配偶在當地的無業證明;
17、高階管理人員在京合法住所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發票影印件和物業入住證明。
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規範、齊全。
二、稽核
標準:
由市發改委專門人員報送材料,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辦材料,對申辦材料符合標準的,即時受理。
三、審定
同稽核。
四、告知
對申辦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標準的,不予受理退回市發改委,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要求告知市發改委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