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恢復戶口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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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恢復戶口的手續該怎麼辦理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關於廣州恢復戶口的辦理指南,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辦理條件

原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親屬投靠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恢復本市居民戶口:

1. 參軍復退回本市;

2. 到外地就讀大中專、技工學校畢業、退學、休學、肄業回本市;

3. 歷史遺留的勞改釋放、解除勞教或少管等人員回本市;

4. 持戶口遷移證件或遺失戶口遷移證件在遷入地未入戶回本市;

5. 失蹤、死亡登出戶口後又重新出現。

辦理材料

需提供入戶申請報告及本人身份證件、原本市戶籍證明、本市合法住所證明或被投靠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件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轉業、復員、退伍要求回市恢復戶口的,提供轉業證、退伍證證明。

2.屬本市生源回市恢復戶口的,還需提供畢業證、《戶口遷移證》;屬退學、休學、肄業回原籍的,提供學校出具的退學、休學、肄業證明、《戶口遷移證》。

3.屬刑釋解教人員要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申請入戶的刑釋解教證明或假釋、保外就醫的有關證明。

4.屬持戶口遷移證件或遺失戶口遷移證件在遷入地未入戶回本市的,還需提供原本市簽發的《戶口遷移證》或遷入地未入戶證明。

5.屬失蹤、死亡登出戶口後又重新出現的,提供法院宣告證明或派出所調查意見及兩個以上證明人證明及證明人身份證。

注:以上恢復戶口人員,如原登出戶口所在地沒有投靠人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入戶的,可到本市戶籍親屬或朋友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申請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廣州戶口遷移證補辦指南

辦理流程

1.符合上述1、2、4條件需辦理恢復戶口人員:可持以上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送交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入戶地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2.符合上述3、5條件需辦理恢復戶口人員:須持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送交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公安部門通知被批准人到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入戶地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辦理地點

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

廣州市公安局

地址:廣州起義路200號

電話(總機):020-83116688

廣州各區公安局及派出所一覽

辦理時限

1.符合上述1、2、4條件為35個工作日;

2.符合上述3、5條件為5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