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戶口遷移手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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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引進及家屬落戶

杭州戶口遷移手續辦理

申報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者(45週歲以下);

2、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中級45週歲以下,副高50週歲以下,正高55週歲以下;高階職稱必須由省人事廳頒發,中級職稱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級部委辦公廳局頒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緊缺專業大專學歷者;(35週歲以下)

4、擁有發明專利者(45週歲以下)

5、除碩士以上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其他人員在杭均要有就業單位;

6、引進人才家屬子女隨遷條件:

(1)博士生或正高階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可隨遷直系親屬;

(2)副高階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可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可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當事人來杭身邊無子女的,可同時辦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進杭;

符合以上引進人才隨遷家屬條件的人員,如隨遷家屬,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提交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發明專利證書;

2、需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或戶口薄;

3、單位同意接受落戶書面證明及其戶口本影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親友同意接受落戶書面證明及其戶口本、房產證;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廳(人事局)的幹部調動通知;

5、社險辦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6、家屬子女隨遷的,還須提供:

(1)獨生子女證或當地計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2)結婚證;

(3)在杭身邊無子女證明;

(4)成年子女未婚證明。

辦理程式:

1、憑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及正式(合同)到市公安局辦證中心領取《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

2、填好表格加蓋單位公章連同材料一併交市公安局辦證中心受理,受理後5個工作日予以答覆。

二、各類成人學歷教育的應屆非在職本、專科畢業生落戶

辦理物件和條件: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現代遠端高等學歷教育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非在職省內生源本專科畢業生,且年齡在30週歲以下的未婚人員。

提交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畢業證書。

2、省市畢業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報到證)。

3、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4、《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

5、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人才開發中心的,由人才開發中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單位集體戶的,由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親友家的,由親友出具同意落戶證明和提供戶口薄、房產證;本人在杭擁有住房的,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6、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7、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社會保險交納清單)。

辦理程式:1、憑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及正式(合同)到市公安局辦證中心領取《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

2、填好表格加蓋單位公章連同材料一併交市公安局辦證中心受理,受理後5個工作日予以答覆。

三、省級在杭單位人員進杭落戶

申報條件:

1、經省人事(勞動,(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通知書))廳批准,外地調動進杭在省級單位工作;

2、大專以上學歷(包括成人教育),年齡按杭州市現行戶籍政策執行。

提交材料:

1、省人事廳調令(省勞動廳批文應附勞動聘用合同);

2、學歷證書;

3、本人戶籍證明或戶口薄;’

4、在杭落戶證明〔落戶在人才開發中心的,由人才開發中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單位集體戶的,由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親友家的,由親友戶主出具同意落戶證明和提供戶口本、房產證;本人在杭擁有住房的,提供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房屋租賃證)〕

辦理程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經用人單位稽核蓋章後,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意見。

四、外商投資入戶

申報條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區新批或在該年度起增資10萬美元以上並在本市或區繳納稅收滿10萬元人民幣的外商投資企業。每投資10萬美元外資可辦理一名企業管理人員進杭落戶。一個單位原則上最多辦理10人。

提交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投資者申請聘用外地人員戶口進杭報告(需投資者簽名蓋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驗資報告;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5、杭州市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

6、不低於10萬元人民幣的完稅證明;

7、遷移人的戶籍證明;

8、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任命書或聘書及最高學歷(職稱)證書;

9、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親友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及戶口本;

10、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清單或證明);

辦理程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經用人單位稽核蓋章後,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意見。

五、納稅落戶辦理須知

申報條件:外地來杭州市區的個私企業經營者,從2000年開始凡連續兩年內繳納地稅滿10萬元人民幣的,業主本人可辦理落戶手續;連續兩年每年繳納地稅滿15萬元的,業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落戶手續。

提交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經市、區地稅局長簽字鑑證蓋章的納稅額度證明;

2、工商營業執照(個私企業);

3、市、區工商局個私企業證明;

4、納稅稅票;

5、原戶口所在地戶籍證明;

6、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親友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及戶口本;

7、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當地計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關

系證明。

辦理程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意見。

六、高技能人才落戶

申報條件:

1、45週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

2、35週歲以下符合當年我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3、獲得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我市高階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4、其中1、2兩類人員需在杭工作滿5年且在杭擁有住房,第3類人員需在杭落實工作單位。

提交材料(提供原件及影印件):

1、本省、本市勞動部門核發《資格證書》;

2、市勞動保障局職能部門的確認證明;

3、勞動(人事)部門簽證的連續5年及5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指已在杭連續5年以上,且在杭工作);

4、繳納養老保險憑證(5年以上,與勞動合同一致);

5、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6、本人在杭擁有住房且實際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

辦理程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經用人單位稽核蓋章後,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