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南通市區內非農業戶口之間的遷移
2、南通市區縣內農業人口婚遷
(1)南通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戶口人員,婚後可申請無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戶。
(2)父母雙亡留在農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當地或其它地區無親屬,要求投靠南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親屬。
辦理材料
市內戶口遷移:當事人持《結婚證》、《房屋產權證》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市外遷入:當事人須向擬遷入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房屋產權證》、調動工作證明等到擬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或縣(區)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公安機關按政策規定審批辦理。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視窗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火車站派出所
地址:蘇皖賓館附近
電話:(0513)87144110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區分局文峰派出所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法院東隔壁
電話:(0513)85032429
南通市虹橋派出所
地址:青年西路
電話:(0513)83517019
蒿枝港邊防派出所
地址:海復鎮蒿枝港
啟東市茅家港派出所
地址:茅家港鎮
電話:(0513)83444300, (0513)83444733
啟東市近海派出所
地址:近海鎮公益村
電話:(0513)83266300
城北派出所(新鎮路)
地址:永陽村
電話:(0513)83722030
東海派出所(新東公路)
地址:東海鎮
電話:(0513)83744300
大豫派出所
地址:大豫鎮
電話:(0513)84159175
辦理時限及費用
戶口遷移證及列印工本費:2元/張
戶口準遷證及列印工本費:2元/張
本市城區內遷入一次性收費:1元/次
居民戶口簿:6元/本
更換居民戶口簿封面3元/本、內頁0.5元/張、首頁1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