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如何分戶

才智咖 人氣:6.66K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農村戶口如何分戶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農村戶口如何分戶

分戶程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根據農村“一戶一宅”的相關政策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標準。有了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才能根據房產地址填寫戶口簿的住址。

如果沒有房產證的,先由一家人協商簽訂分戶協議,明確劃分房屋權屬和老人贍養等相關事項後,由村委會出具分戶證明,再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分割手續

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