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已經將戶口遷到了另一方所在地,但是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話,那麼一方的戶口就需要遷到其他的地方,很多人對於離婚戶口的遷移問題有很多的疑問,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異地離婚戶口怎麼遷,希望大家喜歡!
一、異地離婚戶口怎麼遷
1、留在原地。
夫妻離婚後,女方戶口不一定是要遷出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必須遷出。
2、遷回原籍。
根據當地戶籍政策,原戶口所在地同意遷回的,可以遷回婚前原戶口所在地。
3、另立門戶。
由於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4、再婚後再遷。
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物件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瞭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
二、辦理條件是什麼樣的
1、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3、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4、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5、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6、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7、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8、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按當地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