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戶口本怎麼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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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夫妻離婚後戶口本怎麼分開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夫妻離婚後戶口本怎麼分開

夫妻離婚後戶口本怎麼分開

1、可以從原配偶的戶口簿上面分開來。請帶齊證件,去目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戶籍警察辦理。

2、只要不是原夫妻共同開立的新戶的戶主,就可以由戶籍警抽出你的那一單頁,根據你申報的材料,幫你從目前的戶籍所在地辦理遷出手續。

3、拿著你的個人單頁,帶到你準備遷入地的派出所找戶籍警察辦理遷入手續。遷入接收地的入戶條件,你必須事先了解,幫助入戶手續順利辦結。一般離婚後,基本都是回遷到各自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跟父母合到一本戶口簿上。

4、當然也有一些人是掛靠到你的用人單位屬地的'人才市場的。或因你在原夫妻結婚地購置第二房產(非婚房即不是原夫妻共存期所用的戶籍地址),可把戶口轉到新地址,開一新戶。

5、如再婚,遇配偶恰巧也是戶主,須協商銷掉其中一戶,再合到一本戶口簿上,入隨婚遷到新配偶家,也跟你遷回父母家一樣,辦理兩地的遷入和遷出手續。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登出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登出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登出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物件,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