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本質是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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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愛,愛的本質又是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愛的本質是自私嗎,歡迎大家閱讀。

愛的本質是自私嗎

  

生活有多少身不由己

臨汾,蕭紅和丈夫蕭軍在一起六年,愛了六年,也吵了六年。她還懷著孩子,蕭軍就愛上她,和她上床,然後帶著她在中國各地流轉。走過那麼多刻苦的道路,好像幸福的彼岸就在不遠處,但他們像是都不再願意繼續欺騙自己──那個彼岸總有一天會來,只是跟隨自己上岸的,怕並非眼前人。

蕭軍和蕭紅,就像現在臺灣許多年輕文字創作者的縮影。

蕭軍醉心創作,同時關注社會與政治議題,國家有難,他不願意袖手旁觀。放在今天,他會停筆去凱道創作,和夥伴一起綁上黃絲帶。將所見所聞,以及他對社會與政治議題的理論寫成一篇篇洋洋灑灑的專論,好讓自己參與進改變國家命運的歷史洪流中。

蕭紅說自己不懂政治,她的人生觀很純粹,「我只想找個地方安安靜靜的寫作。」她也確實做到了這一點,寫自己對生命、生活與生存的所有感悟。被動的在波濤洶湧的時代,為了如星芒的邊緣一般渺小的願望,顛沛流離。彷佛長期做為命運的玩物,早已坦然。

在蕭紅的短篇小說〈後花園〉尤其可以讀到人生於世的無奈,彷佛在她的眼中,生命的進展是有限選擇中的一扇窄門。

當生命寥寥可數的可能性擺在我們面前,我們既接受,又不接受。終有一天這都不重要,也不需要想。如蕭紅筆下,主角馮二在傾慕的小姐出嫁後,對生命的眼光一下子變得尖銳。但最後,他接受了生命的現實,和一位心境相似的寡婦成婚,有了孩子。之後老婆、孩子相繼過世,物換星移,但馮二的心有如石磨子,動和不動已無分別。[1]

「不問世事,沉溺於創作」,每每於民初動盪時代為背景的電影中,這類人通常是被編劇和導演批判的頭號公敵。面對蕭紅,我們卻沒有辦法輕易的去說她,因為她不屬於隨波逐流,偏偏又混得特別好的人,她是戰爭底下的難民,跟其他社會底層的人活得一樣卑微。儘管躍上文學舞臺,她也沒有因為站在那個舞臺上,就從此過著小資的生活。

也許她的不幸除了時代,除了命運,還要怪罪於她自己的性格。但她受的苦,使她在文學上的專注,這項她自己求來的救贖,顯得振振有詞。

人己間的雲與霧

對事業的愛,或是對伴侶的愛,經常以「自私」兩字做為指責一個人不懂事,過份注重自我感覺的批判。對此,我想起《論語.憲問第十四》一段話: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

對於這段話的解釋,《顏氏家訓》說得分明:

古之學者為己,以補不足也;今之學者為人,但能說之也,古之學者為人,行道以利世也;今之學者為己,修身以求進也。夫學者猶種樹也,春玩其華,秋登其實;講論文章,春華也,修身利行,秋實也。

顏之推以為不能單從字義上把「己」當成自私的同義詞,也不能把「人」簡單視為「推己及人」之意。所謂的「己」和「人」在不同目的的人身上,各有不同詮釋。

從現代教育的角度來看,為己其實是「自學」精神。

自學不是放棄學校體制,而是打破學校的藩籬。自學的精神也不是體制外的專利,適用於任何階段的學習者。進而,為己,自然學起來常保樂趣。為人,學習的熱情與世界交會,真正落實為具體事物,增進社會福祉。兩者皆發於初心

相反地,某些人不談個人學習的熱誠、道德的培養,他對己身的追求是謀職、仕進,為的是實質利益。在他們眼中,缺少內在學習動機,他們的動機往往是外在的,受他人的眼光,社會的價值觀而變動。有時他們做了一些有助於社會的事,並非為了他人的幸福,而是為了獲得褒獎。

愛以為己

如果將「學」換成「愛」,什麼是「自私的愛」?

生活中何嘗不是如此,那些口口聲聲「我是為你好」的長輩、伴侶、朋友,他們可能只是用自己的價值觀來論斷你,還妄想要改變你,好讓你變得跟他們設想的一樣美麗,而非接納原原本本的你。

有些人唱著「我們要一起努力」的調,執行起來倒是競選標語,所謂的一起是以他的目標為目標,並不存在兩個人共同協調出來的新方向。

自私的愛所帶來的痛苦,源於把伴侶當成完成自己理想的工具:他不愛對方,而是對方給自己帶來的附加價值。

自私的愛會以多樣化的方式體現,像是給孩子一切,然後要孩子照個自己的計劃成長,一旦孩子偏離預期,不惜用威脅、哀求等等方式,就為了讓孩子重回控制。或是每次趁著醉意對伴侶使用暴力,之後又跪地求饒,不斷迴圈「失控、道歉;道歉、失控」迴圈模式的枕邊人。

社會上,還有些人用某一套高道德標準去框架他人,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以我尊你卑的姿態,自以為苦口婆心的在「教育」民眾,「積功德」。說穿了,他們沒有真正用敏感的心靈去體察他人的感受,他們是冰冷的旁觀者,隨時等著狩獵那些心志不夠堅定、缺乏主見,彷徨無助的靈魂。

自私的人非常脆弱,因為他們如果不利用別人,就沒辦法好好的`活下去。

他們走不進別人的心,他們的心中只有自己;別人也走不進他們的心,因為別人都只是自己向外投射的東西,不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生靈。

如果學以為己的正向精神是「自學」,愛以為己的正向寫照便是「自愛」,而非自私,是「為己,以補不足;為人,行道以利世」的展現,在愛的滋味裡見證自己的軟弱與自卑,故在愛中學會堅強。對於愛中的伴侶關係,所作所為能真正呼應對方內心的聲音,貼近對方的需要。

我們都是紅塵中人

回過頭看,蕭紅自私嗎?她完全忠於自己的心志,正是在亂世中,天真的保有自己對寫作的熱愛,在文學的世界建構一個理想國。放在整個文學的世界與歷史,她做的是開疆拓土的大事。

蕭軍自私嗎?他忠於自己的理想,儘管蠻橫,但至少他不是為了慕得虛名而打游擊──這也是他的魅力之處,無論喜歡的人是否聲名狼藉,是否許有婚姻,他都說愛就愛,卻也說走就走。

蕭父為了不想被女兒玷汙家族名聲,連夜搬家,和女兒恩斷義絕。汪恩甲、端木、駱賓基,他們都曾一度守在蕭紅身邊,但他們分別懷著的是什麼心?是一時間對女神的崇拜,還是真正接納蕭紅整個人的光與暗?

若從「為人」、「為己」之分來看《黃金時代》中的每個人物,哪些是可愛的,哪些是可恨的?哪些是徒慕虛名,實則自私;哪些又是似自私,實則無私?

那些圍繞著蕭紅而生的人,同時也有其他人圍繞著他們而活。每個人都在書寫自己的時代,但有人花了很多篇幅去寫貌似客觀的歷史,他的筆下是時代的全貌。

有些人像蕭紅,在愛情與文學的世界,不刻意向魯迅、矛盾、蕭軍等試著紀錄歷史大江大海的偉大人物致敬。她不企圖影響身邊的人如何生活,正如她離開蕭軍,選擇端木,她就是想換個生活方式,而非求要求別人換成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她走自己的路,寫自己的文章,以飽受折磨的一生實踐一位藝術家對創作的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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