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的騎行活動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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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旅行既是愛好,也是苦行,重要的是要練就苦中作樂的能耐。下面為大家整理的是自行車的騎行活動總結,歡迎大家閱讀!

自行車的騎行活動總結

自行車的騎行活動總結

昨天下午兩點,我補完了全部的十天騎行筆記併發在部落格上。對我而言,騎完全程只是完成一多半,用文字記錄下來才算圓滿。這是我寫的最快的一次,因為前頭還有遼陽那段生活等著我去“圓滿”。為本次行動點下句號之後,我輕鬆下來,現在可以消消停停地給這次大興安嶺騎行來個小結了。

開啟黑龍江省地圖,循著我的騎行軌跡,發現我是在它的西北部劃了一個圈(其中穿越內蒙古一小部分)。我每篇博文的路線圖是老弟幫我繪製的。十天騎行中,每天傍晚我入住後即給他發簡訊報平安,他也通過簡訊向我預告里程及天氣情況,給我提供旅途資訊及精神鼓勵。

先說天氣:十天裡只有三天沒下雨,第一、二和第八天,另七天皆風雨同舟伴我行,且以後半程居多,最後兩天為重。雨天裡騎車,雖有雨披,它只能護住上身,下半截就只能任由雨淋個精溼了。最受委屈的是腳,褲子只要雨停一會兒就能被風吹乾,可鞋不會幹那麼快,所以我的腳總泡在溼鞋裡,都泡白、泡囊了。

再說道路:我走的路線,真正的平路只在頭兩天(第二天的最後20餘公里也是山路,莫旗到登特科)和最後的80多公里(明水後至大慶),剩下的都是山路或坡路;可以說山路佔八成以上,平路還有一半在頂風——因而,此次騎行不單里程( 1871KM)超過從北京騎回大慶那次 ,難度也比那次大。

至於路況,總體來說很好,大(慶)-齊(齊哈爾)-訥(河)路面超好,堪稱高速;訥河至莫力達瓦的路面窄而破損多、車輛也多;從莫旗開始的G111國道直到終點加格達奇還是不錯的;加格達奇至塔河的S207路面很好,只是有區域性破損但都墊了方石;塔河至十八站的X201,非常平坦的油路;十八站開始的S209直到黑河也是油路,很好;G202因黑河到北安正在修北黑高速,每到村鎮路口皆要下道,路口很爛,雨天成了泥塘;北安之後情況有所好轉,不過時有兩坡間的凹處因維護而改道;明水後的G203就任你盡情地飛奔向前了。

路上我只遇到兩次騎車的人,都是對向而行,一掠而過,無法搭話。第一次是從孫吳到辰清之間,三人小組;第二次是出明水剛上G203,一人,裝備齊全——順便說一句,我騎車的裝備很業餘,如果不是自行車和滿身的風塵僕僕,根本看不出我是個遠行者。

再談風景:我覺得晴天下的溼地最美,比如第一天的扎龍溼地;陰天使風景遜色,不過因有秋意,大興安嶺的農田和林區也差強人意(再過一個月來看就更好了);黑河之後沒風景(當然,這是我自己的感受,估計是疲勞、風雨,再加上是走過的熟路的緣故)——其實,所謂風景還在於心啊!

說說食宿:我一向不以吃為意,只要填飽肚子就行;早餐還是想吃點兒“正統”的,比如包子、稀飯等,午飯最想吃米飯——沒有就對付一下,甚至進村“要飯”(此行“要”過三次飯:最感動的是第二天的早晨在富裕之後的那個無名小屯,那個老婦舍餅於我卻說啥也不要錢;第二次是在加格達奇旁的小村裡與人家共進午餐而被接納;最後一次是北安之前的鳳凰山屯午飯遭拒——三次“討飯”,三種態度,感喟太深了!);晚間因要喝點兒小酒,所以得有炒菜,家常即可,比如俺東北的尖椒幹豆腐之類,沒飯館就買點現成的下酒菜(如泡子沿那晚)。

住嘛,我只挑最便宜的旅店或招待所,賓館從不問津。我這次住的最貴的.是在呼瑪,20元/夜,其次是在辰清,17元/夜(含洗澡費用),再次是登特科,15元/夜,其餘皆10元/夜。感覺最好的是第一晚的塔哈(整潔乾淨)和第七晚的泡子沿(詩意田園),最糟糕的是最後一晚的乾豐(有如落難),其它的一般。所以,十天下來,我的花銷也可與“酷摳”一族媲美了。

騎車多年,我從來不帶修車工具。路上最怕扎胎,可是最易扎胎的地方都是在有人家的地方(此次老虎店扎胎和從前有兩回都是這樣),紮了也能很快修好;不過,帶上工具也好,會讓心情更無憂無慮。

另外,我還有個在路上的小經驗,為了身體不妨試試:每當身邊過車之前,長吸一口氣、屏住呼吸,等到車過去後再喘氣,以減少吸進的尾氣量;當然,如果車太多、一輛跟著一輛,那就別憋著了、只好當吸塵器了——在路上,要把危害降到最低。

總之,騎車旅行既是愛好,也是苦行,重要的是要練就苦中作樂的能耐。這一點,我做的還很不夠。

【擴充套件閱讀】

自行車運動的危險表現在:

主觀因素

1、使用自鎖還未熟練解鎖,車速減慢時脫鎖不及,失去平衡而摔車。

2、精神不集中,握把不牢,撞上石頭或窩坎,震動致使雙手脫離車把,前輪扭轉導致摔車。

3、回頭看同伴,沒預計前方突然出現第三者(第三者可以是突然切入騎行線路的機動車、非機動車或突然橫過馬路的行人)與第三者相撞。

 客觀因素

4、編隊騎行跟車時前車突然改變騎行線路或後車碰上前車,導致車輪相碰,前輪無法轉向失去平衡而摔車。

5、路況不明與第三者相撞,例如過急彎、岔路口時發生的意外。

6、第三者主動撞擊。最嚴重威脅生命的事故莫過於被違章駕駛司機或睡大覺的司機偏離車道的撞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