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的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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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統一部署,本中心緊緊圍繞“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橋為載體,進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會效益”的目標要求,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了法律援助宣傳月暨紀念長樂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週年宣傳活動。此次活動緊緊圍繞活動主題,形成了領導重視,依託載體,大造聲勢,狠抓落實的法律援助宣傳濃厚氛圍,圓滿完成了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的各項工作任務,全市進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熱潮,為建設和諧長樂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現將活動情況彙報如下:

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的工作總結

一、領導重視,組織落實

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伊始,局機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科學安排、嚴密組織,確保宣傳月各項活動落實。由於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週年,經局領導同意,我們將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與慶祝中心成立十週年系列活動合併開展,並確定本次宣傳宣傳月主題為:法律援助親民惠民 推進海西和諧發展。為了保證整個宣傳月活動落到實處,我們以局機關名義下發了《關於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月暨紀念長樂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週年宣傳活動的通知》,以規範性檔案形式對全縣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進行統一安排與部署,分管領導多次過問並帶領中心人員下鄉督查基層法律援助站活動開展情況,從而確保了法律援助宣傳月各項活動的有效開展。

二、依託載體,強化宣傳

在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期間,本中心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宣傳車等大眾載體廣泛進行宣傳,讓法律援助真正走進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對法律援助宣傳的空前聲勢。一是在本地報刊《吳航鄉情》上宣傳報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傳月期間,該報分別於5月7日與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與中心成立十週年所取得成績的報道,在當地引起了良好反響。二是在5月7日,協調配合婦聯等相關單位在市中心的人民會堂舉辦 “母親素質工程”大型宣傳諮詢活動, “法律援助工程” 做為其中一項重要工程,在活動現場中心受到廣大群眾的歡迎,當場解答各類法律問題36人次,發放法制宣傳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會反響;三是利用電視傳媒宣傳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電視臺播放宣傳月活動情況外,福州市電視臺《法眼》欄目也分別於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媽媽的故事》和《婚姻》為題,報道了本中心為貧弱婦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擁有的農村法制宣傳陣地,組織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援助專題宣傳欄,據統計,在活動期間,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專題宣傳欄242期(次),有效地擴大了法律援助宣傳覆蓋面;五是在公共場所懸掛宣傳標語。在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期間,許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華街道、鄉(鎮)趕場集中地等公共場所懸掛法律援助宣傳標語,在全社會形成法律援助宣傳的濃厚氛圍;六是以會代訓,強化培訓。吳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過以會代訓形式,對所在轄區法律援助聯絡員進行業務培訓並授牌開展法律援助聯絡員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聯絡員網路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眾宣傳法律援助相關知識;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據本地具體情況,還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律援助宣傳活動,有的利用綜治宣傳活動,把法律援助宣傳與平安建設宣傳結合,有的通過組織現場諮詢活動,為群眾釋疑解惑,有的利用傳統節日,如端午節等,通過組織活動宣傳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點,注重實效

法律援助宣傳活動的目標之一,是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與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援助意識。為此,我們本著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原則,將法律援助宣傳重點向基層各村(居、街道)傾斜,有效地增強了法律援助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法律援助也進一步深入人心。據不完全統計,宣傳月期間,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發放各種法律援助資料6000餘份,出動法律宣傳車2車(次),懸掛標語35幅,舉辦各類法律諮詢活動12場次,法律諮詢人數千餘人(次),解答法律疑難問題200多件,宣傳覆蓋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傳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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