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個人經歷當求職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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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許多大學生寫求職簡歷不得要領,把求職簡歷寫成了個人學習的經歷。筆者看過不少學生的求職簡歷,在他們的求職簡歷中,幾乎千篇一律地寫著大學本科學歷,英語四級或者六級,全國計算機統考二級,在大學曾經獲得幾次獎學金;還有的寫了自己曾經擔任過學生會的幹部、班級幹部,參加過多少社團活動和社會調查,在校聽了多少次學術講座。

莫把個人經歷當求職簡歷

    不難看出,這些大學生把求職簡歷寫成了如同流水賬般的學習經歷。而這樣寫的結果是,用人單位關注的有效和實在資訊少,不能讓用人單位從這份求職簡歷中充分了解其個性、工作能力、個人特長,因此也無法得到用人單位的青睞,當然也無助於求職的成功。

    如果把人才當作市場上欲推銷出售的“產品”,那麼求職簡歷就是“人才產品”的說明書,也如同產品的廣告。你要把自己推銷出去,不僅要靠自己的實力,而且也要靠自己富有特色和個性的求職簡歷,而不能把求職簡歷寫成學習的經歷。因為個人學習的經歷只是自己大學學習的過程,而不能寫成求職的簡歷,畢竟經歷不是簡歷,二者之間有著本質的不同。如果把簡歷寫成經歷,那麼就讓用人單位無法知道求職者的素質和能力等具有核心價值的內容,也就無法給用人單位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那麼又怎麼能得到他們的聘用呢?

    不少有識之士指出,其中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簡歷與應聘崗位沒有密切聯絡,例如企業要招軟體開發人員,簡歷裡的工作經歷卻通篇關於銷售,這些供需不對接的簡歷往往會被企業“瞬間排除”;二是簡單羅列缺乏亮點,不少求職者在“自我評價”一欄寫“工作認真,積極進取,有團隊精神”,未把學業、就業及工作背景和崗位的要求聯絡起來,缺乏針對性和實實在在的有效資訊;三是工作經驗介紹過於簡單,工作經驗是招聘方最關注的考量依據,但不少求職者僅僅簡單地記錄經歷,沒有介紹上家公司性質與招聘方的相似處、之前工作的內容和成績等,使得招聘方對求職者的瞭解較淺,不利於留下印象。

    簡歷是求職的“敲門磚”,又是求職的介紹信,對大學生求職的成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那麼,作為求職的大學生如何避免把經歷寫成簡歷的現象,寫出能反映個人實際水平和素質,能讓用人單位認可的簡歷呢?

    首先,要突出自己的優勢和亮點。尤其注意在求職簡歷中突出那些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素質、能力,讓用人單位對你產生好感。當然,不要把求職簡歷寫成個人大學學習的總結,寫成一筆面面俱到的.流水賬,要有重點地突出自己的某些優點和亮點,要注意真實性,不要隨意拔高和造假。

    其次,要反映出自己與眾不同的個性。中科院院士張光鬥曾經說過:沒有個性就不能算作人才。大凡人才,尤其是優秀人才,無不有著自己突出的個性特徵。大學生在求職簡歷中,要把自己的某些個性突出出來,吸引招聘者的眼球,讓他們刮目相看,從而奠定求職成功的基礎。

    再其次,要把自己的能力與求職的目標緊密掛鉤。有人在求職簡歷中寫了不少自己的優點和優勢,但是這些優點和優勢缺乏針對性,甚至與求職的崗位目標沒有多少聯絡,這樣的簡歷就很難引起招聘單位的注意。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大學生求職者,要了解用人單位的錄取人才的崗位以及素質能力標準,把自己所具有的那些與崗位需求相匹配的能力突出出來,以此讓招聘者更易發現自己是合適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