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怎麼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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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青島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怎麼辦理流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青島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怎麼辦理流程

青島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怎麼辦理流程

(一)補貼申請

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由個人申領直補個人。符合享受培訓補貼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應在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證書後(參加職業資格培訓的可在理論和實操雙合格成績公佈後)12個月內,及時向申領補貼時戶籍所在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提出申請;非青島市戶籍人員向其在青島市的常住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就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補貼申請表》,並提報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其中,申請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的還應提供鑑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3、無社會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銀行賬戶。

(二)補貼審批

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應即時對申請人提報的材料進行初審,經初審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將有關資訊錄入市公共就業一體化資訊系統,並在《就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補貼申請表》上籤署稽核意見加蓋公章,報區市就業服務機構。區市就業服務機構應及時對培訓人員的相關情況進行審查核實,經審查核實無異議的,通過市公共就業一體化資訊系統進行確認,並彙總本區市補貼申報情況,列印《就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補貼審批表》和《就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補貼人員花名冊》,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三)補貼公示

經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區市就業服務機構將享受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的人員姓名、培訓機構、培訓職業(工種)和等級、培訓起止時間、補貼金額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等資訊通過“青島就業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區市就業服務機構要在公示結束後,通過市公共就業一體化資訊系統列印公示結果。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區市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組織調查核實,並依據調查核實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四)資金撥付

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區市就業服務機構按照資金來源渠道,將《就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補貼審批表》、《就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補貼人員花名冊》以及公示結果,分別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和區市財政部門核撥資金。資金到位後,再由區市就業服務機構將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個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