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產假國家規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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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小編相信許多準媽媽都十分關心產假的問題吧,那麼寧波的產假天數和產假計算方法是怎樣的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寧波產假國家規定2017

寧波產假國家規定2017

問:關於產假,有什麼規定?

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修訂公佈了《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規定,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後,享受30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這30天獎勵假,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包括第一胎)。

問:獎勵假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據寧波市人力和社會保障局解釋,生育保險執行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98天產假,而這30天獎勵假目前不作為國家法定產假。

問:護理假有什麼新規定?

2016年1月1日以後所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問:婚假怎麼規定?

新修訂的《省條例》取消了晚婚給予12天的獎勵假規定。即在2016年1月14日前登記結婚的還未休假的,可以享受3天法定婚假再加12天的晚婚獎勵假共15天。在新修訂《省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結婚登記的,只有法定婚假3天。

問:女方哺乳假有什麼規定?

首先,每天1小時哺乳時間與哺乳假是兩個概念。《省條例》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6個月的哺乳假,這條規定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物件,其它情況不再適用。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的規定,哺乳(含人工餵養)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日內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

問:難產、生多胞胎還能增加假期嗎?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問: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以後,原先的有關獨生子女家庭獎勵和扶助政策是否可以繼續享受?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以後,已享受獨生子女家庭獎勵和扶助政策的,可以繼續享受(除了按規定退出的)。

2016年1月1日之後只生育一個子女、且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能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且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仍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的,可以享受獎勵扶助金,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可以按規定獲得特別扶助。再生育子女的,應當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此前已經享受《省條例》規定獎勵的不用退還。

另外,市民有相關政策的其它疑問,可以撥打電話12356詳細諮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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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我國各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不斷擴增,為廣大醫保患者提供更多便利。寧波將提高市民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開展了定點醫療機構試點。目前,寧波艾博爾婦產醫院已全面開通運作生育保險制度,其分娩報銷費用分別有以下三種:(1)正常分娩:3700元(順產);(2)助產手術:4350元(有助產的);(3)剖宮產:5100元(剖腹產)。定額標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部門確定,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