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設計師應建立商業意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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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還有一層含義,就是迷戀最新出現的技術,一旦有了新的進展,就要下載嘗試一下,或者安裝一下玩玩。曾經有一次我們被某公司邀請參加他們的一個技術研討會。會上有兩組開發的團隊,一組是原有的技術開發團隊,另外一組是最新組建的,而且要準備以技術進行開發,當時還是一個新興的技術,有人給老師推薦了一位工程師,這位工程師號稱對技術很精通。然而,當在會議上這位工程師講述了自己準備用做產品的構想時,原有的開發團隊問到了很多系統設計層面的內容,這位工程師幾乎無法應對,因為他只是玩了技術,對於這樣的技術在商業上的應用卻沒有經驗。會後,老師也表示:“儘管他對技術有一定的瞭解,但的確經驗還缺乏很多。”後來這位工程師發展的還不錯,進入了微軟開發合作部,專門用來講述微軟最新出現的技術,想來這也與他自己的愛好掛上了鉤,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不過,這樣的職位畢竟只是少數,對大多數程式設計師來說,玩技術並不能給他帶來更高的價值。

程式設計師應建立商業意識[2]

前兩天,這位工程師又在自己的blog上提到,他用微軟最新開發平臺內建的屏保程式製作了一個自己的.屏保,演示給同事看,同事感覺很新奇。當我看到這條Blog,感到一絲苦笑:玩技術而已!玩技術的另外一個後果便是容易迷失方向。在Dos時代,技術的種類很少,程式設計師面前的技術方向也很少,玩也容易玩出深度。但隨著Windows平臺,尤其是網路出現後,各種技術層出不窮,即便是水平再高的程式設計師也很難兼顧幾種技術領域。如果不能夠對技術發展的來龍去脈有深入的瞭解,就很容易限於技術的表面理解,也就很容易造成程式設計師不知道如何選擇要繼續下去的技術,丟了西瓜,揀了芝麻。於是會出現論壇中“到底是什麼技術好,到底應該選擇那種語言的疑問。”按照大部分過來人的解釋,其實只要選準一條技術路線,真正的鑽進去,自然會取得好的效果,因為不同的技術之間是相通的。微軟工程師孫展波在回答程式設計師“做技術到底應該做深還是做廣?”的疑問時,毫不猶豫的表示:“應該做深,而在廣度的方面每週抽出一些時間瞭解一下就足夠了。尤其是在現在網際網路如此方便,網上資訊量如此龐大,專業類網站密佈,檢索極其方便的情況下,想要獲得任何資源都是一件並不複雜的事情。”

而且玩技術還有一個結果,就是容易忽略使用者的需求。技術酷是一件很棒的事情,但這並不能保證持續的生存。儘管矽谷曾經以看哪個公司做的技術最酷而吸引程式設計師的關注。比如最初的是蘋果的技術最酷,後來出現了Netscape這種做瀏覽器的公司給人感覺技術很酷,隨後SUN公司推出Java語言的興起,Java技術變得很酷,但現在,Google搜尋引擎成為了最酷的技術。因此,技術本身僅僅注重酷的感覺是遠遠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