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四川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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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四川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2017四川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平行志願的投檔規則

平行志願的投檔規則與單個志願的投檔規則不一樣,目前各省大都是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誰的分數高,在平行志願投檔時就佔有優勢,優先投檔。

投檔時,計算機投檔系統將嚴格按照考生的特徵成績分數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到低順序逐個檢索、投檔。

相同分數投檔

當考生總分相同時,分別比較各科分數。如山東:文史類按照語文、綜合1、數學、外語、基本能力的順序,理工類按照數學、綜合2、語文、外語、基本能力的順序,依次比對單科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考生投檔分及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比對隨機碼,隨機碼小的位次在前。隨機碼在大學聯考前由計算機生成。

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平行志願就是在同一個志願順序上設定了兩個以上(含)的並列院校志願。

平行志願的主要特點:一是強化了分數的作用,大大減少了高分低就、高分落榜現象;與此同時,低分考生僥倖高就的機會幾乎沒有了。二是降低了院校錄取資料的年 度波動幅度,出現“大小年”現象的機率小了。三是院校錄取分數區間扁平化了,即最高錄取分與最低錄取分的差值小了。四是增加了考生第一志願的錄取概率,降 低了志願填報難度和報考風險

投檔過程舉例

四川每個批次設定了6個平行的第一志願院校,其具體投檔過程如下。

當檢索到某個考生時,再依次檢索該考生所填報的A、B、C、D、E、F六個院校志願。 只要被檢索的6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由高校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的專業。如該生填報的志願經檢索後均不符合投檔條件,則無法被投出,此時該生已經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願的檢索、投檔機會,系統將進行下一個考生的檢索、投檔過程。

什麼是平行志願?什麼是服從志願?

所謂“平行志願”就是在某個錄取批次的學校中,考生可填報若干個平行的學校志願,然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它改變了過去“志願優先”的投檔規則。對一個批次的一個平行志願而言,每個考生只有一次投檔機會,即假如考生上了一個平行志願中的多個學校的投檔線,但投檔後因某種原因被退回,則該生不能再投同一平行志願中的其他學校了,只能填報該批次的徵集志願。

服從志願包括“學校服從”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其中“學校服從”志願是指考生未被自己所報學校錄取後,願意由計算機隨機調劑投檔至該批其他未錄滿的院校;“專業服從”志願是指考生在學校不能滿足其所填專業志願的情況下,願意調劑到該校在我省招生的其他未錄滿的專業。按“學校服從”志願投出的考生,原則上應認定為該生服從所投學校的專業調劑。

實行平行志願的優點有哪些?

(一)大大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時的心理壓力和填報志願的風險。以前填報志願,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高校作為第一志願,選報志願的難度和風險較大,考生心理壓力增大。而實行平行志願填報,考生可以同時填報多所高校,志願選擇的空間增大、風險降低,這樣能夠大大減輕考生填報志願時的緊張、焦慮情緒,並且能夠減少志願填報中的投機心理,有利於考生根據自己的分數、興趣、愛好和特長填報志願。

(二)有利於妥善處理分數與志願之間的`矛盾,緩解了高分考生撞車現象,較好地解決了高分考生落榜問題,有效保護了考生的益。傳統的志願填報方式,如果第一志願填報不當,即使分數再高,一志願也可能落空,並且如果一志願落空,後面的志願要麼會繼續落空,要麼就是高分低就。而實行平行志願是根據分數對考生進行排序,分數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每個批次志願都有多個高校,選擇餘地增大,這樣就大大提高了高分考生被錄取的可能性。

(三)提高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出檔率,減少了高校斷檔現象。根據已經實行平行志願省份的經驗來看,絕大多數高校在第一次投時,就能完成招生計劃,出現空檔或斷檔的現象大為減少,有效避免了高校招生過程中的大小年現象。同時平行志願投檔前要將模擬投檔情況告知高校,高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增計劃錄取優秀考生,也有利於高校選拔人才。

(四)提高了考生志願滿意率,緩解了錄非所願現象。考生在選擇高校時,都希望可以多選擇幾所高校。實行平行志願可以同時填報六所高校,滿足了考生的需求,使考生有了更大的選擇空間。絕大多數考生都可以被錄到填報志願時選擇的高校,從而有效緩解了錄非所願的現象。這樣,也有效提高了高校的新生報到率,減少了被錄取考生不到校報到現象。

(五)增強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透明度,有利於“陽光工程”深入實施。平行志願體現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有利於促進普通高校招生公平與教育公平,順應民心、民意。投檔過程中將依次公開高校投檔比例和實際投檔分數線,公佈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和追加計劃的使用等等,這都有助於增強招生錄取的透明度,維護廣大考生和家長的權益。

平行志願的填報流程

一、投檔原則

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

二、投檔

按普通類上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A、B、C 3個(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個學校(專科批次)依次檢索。首先將考生檔案投給考生填報的A學校,如成績不夠,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檔案投出則完成該考生投檔過程,投檔後由院校決定錄取與否。如果經檢索未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該考生的投檔過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願”錄取後,對該批未被錄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報志願的機會,即“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屆時,將分別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由省招辦統計並向社會公佈生源未滿的院校及專業缺額數,並由各市、縣(區、市)招辦組織本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再次填報志願,即“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徵求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辦法按“平行院校志願”的操作辦法進行。

三、院校投檔程式

①進行平行志願的投檔;

②對未被投出的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報考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專業的考生、報考民族院校的少數民族考生、單科 優秀學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應政策進行補充投檔;

③進行平行志願退檔處理;

④向社會公佈錄取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資訊;

⑤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徵求平行志願;

⑥進行徵求平行志願的投檔及退檔;

⑦徵求平行志願中的服從志願投檔及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