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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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注意啦,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流程,希望能夠幫到您!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1、正常還款

(一)正常還款

正常還款是指借款學生按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正常還款時間為每年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

(二)還款規則

※利息償還

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開始由自己負擔利息。自畢業當年起,每年的12月20為正常還息日。畢業當年12月20日和次年12月20日為寬限期,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償還本金。

※本金償還

從畢業第三年開始的每年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還要按還款合同條款的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分期償還本金,貸款到期當年的9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還要償還最後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結清。

特別注意

借款學生如發生專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長貼息終止日期及延後寬限期的,應在取得錄取通知書後立即與縣資助中心聯絡,進行就學資訊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如未及時進行變更的,產生的利息由借款學生本人承擔。

(三)還款流程

※借款學生可聯絡生源地縣(市、區)資助中心查詢還款金額或登入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線上服務系統https://查詢“本金還款計劃”和“當年應還款金額”。

※借款學生在12月15日前將應還資金充值進個人指定支付寶賬戶或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次年1月1日起,借款學生可登陸學生線上系統檢視還款狀態。

2、提前還款

(一)提前還款

提前還款是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一筆借款的還款行為。

(二)還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聯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入學生線上服務系統提交提前還款申請,提交申請時即可檢視應還本息金額。

※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在申請提前還款月份的15日之前,將應還資金充值進個人指定支付寶賬戶或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從次月1日起,可登入學生線上服務系統查詢提前還款情況。

特別注意

(1)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如當月10日之後申請將視作申請下月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下月20日。

(2)如資金不足,則視作自動放棄提前還款,不做逾期處理,下月可繼續申請。

3、逾期還款

(一)逾期還款

借款學生自畢業當年起,如果在每年還本付息日(12月20日,貸款到期年份為9月20日)未及時還款,將形成逾期。每年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進行逾期還款。

(二)還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聯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入學生線上服務系統檢視逾期應還款金額。逾期利息不收罰息,如借款學生有逾期本金,則將從其應付本金之日起計算罰息,逾期本金對應的`罰息為同期正常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還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還款當月20日的罰息。

※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在當月15日之前,將應還資金充值進個人指定支付寶賬戶或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從次月1日起,可登入學生線上服務系統查詢逾期還款情況。

特別注意

逾期還款即構成違約,將會在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形成不良信用記錄。

4、違約責任

(一)違約行為

對沒有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經辦銀行將對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記載入個人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二)違約後果

※失約懲戒: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懲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國家開發銀行將把多次逾期、惡意拖欠貸款的借款學生違約資訊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一旦不良信用記錄被載入個人徵信系統,將直接限制學生個人信用卡、購房、購車貸款等幾乎所有金融產品的申請與使用。違約情節嚴重的借款人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