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激勵需要小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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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不少企業,特別喜歡採用負激勵管理手段。

負激勵需要小心操作

負激勵的形式很多,嚴厲點的有:末位淘汰、扣工資等等,家常點的有:業績不達標做俯臥撐,上街喊口號……不管怎麼操作,有一點可以確定:從心理方面看,負激勵肯定是員工們討厭的,是不受歡迎的企業文化。然而從幼兒園到國小、中學乃至大學,我們習慣了各種各樣的負激勵,因此短時期內,只能想辦法降低它的副作用。

負激勵操作時,首先要防止員工的對立情緒,比如業績不達標,假如營業員要罰做俯臥撐,而主管可以不做,那麼上下級之間難免會產生矛盾。既然受罰,那麼就應該一視同仁,甚至上級要罰得更重一些。我以前所在的公司,規定上班時間不準打電腦遊戲,不準幹私活,違者扣工資200元,其主管扣400元。這種情況下,主管監督手下就容易得到理解一些。偶有被抓個正著的,犯錯者往往愧疚給主管帶來了麻煩,下次就不容易再犯了。至於主管,雖然有時有些冤,不過其收入高出手下不少,理應承受更大的壓力。

負激勵的內容必須有意義。小時候,我們常常因為作業完成不好等原因被老師罰,其中抄寫課文若干遍是最常見的方式。現在有人說這樣不好,可是起碼它與學習有關。而現今諸如罰做俯臥撐、喊口號等懲罰,就更無實際意義。依我看,不如改為增加若干小時義務加班時間,增加若干次陌生客戶拜訪,增加業務培訓次數……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一切為了提高業績,這樣更能讓人信服。

負激勵還必須與正激勵相結合,而這恰恰是目前許多企業最缺乏的。假如罰起來手段嚴厲,獎勵起來卻很吝嗇,這樣的企業文化會有生命力嗎?大家小心翼翼怕出錯,但都沒有創造性開展工作的動力,因為再努力也得到不了什麼。在這樣的公司裡,大家心態不可能陽光,許多人暗自騎馬找馬,人員流動性很大。只有大棒沒有胡蘿蔔,馴驢都不行,何況是人?

負激勵終究只是不得已而為之的管理手段,只能作為輔助,不能當作利器。能調動員工主觀能動性,這才是先進的企業文化。

入職教育第一課:脫衣武?

強尼(總監)

跑銷售,首要條件就是“臉皮厚”。所以,有的企業對新招的銷售員喜歡出點怪招,一上來就給個下馬威。看網上吐槽的帖子說,有些公司的入職培訓第一課竟然是集體跳鋼管舞,甚至在異性面前跳脫衣武,這樣的培訓實在太雷人了。

要出成績,要苦心志、磨筋骨,抹掉點內向、害羞的性格,這也無可厚非。但嚴格來說,這樣變態的`企業文化教育,已經帶有侮辱人格的意味了。為了打一份工,為了以後多賣掉幾套房子,或者多拉幾個客戶,就不顧尊嚴,脫光了衣服在異性同事面前搔首弄姿,值得嗎?這樣的入職培訓,已經脫離了“教育”的本義。如果是我,寧願不打這份工,也不會接受這樣的灌輸知識。

人心向善,好的企業和好的企業文化也應該是這樣。在一個有著良好文化氛圍的企業裡工作久了,員工會跟著企業一起進步;相反,如果在一個提倡不顧禮義廉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企業里耳濡目染,員工往往也會個個精通厚黑之道——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

如果一心只想賺錢,那就什麼樣的企業文化都努力去適應。如果除了討口飯吃,還想活得有質量,那就得挑選有好的氛圍的企業,不能撿到籃裡都是菜。

並非我有地域和行業歧視,而是大家普遍發現,現在不少外資和私營企業都講究“奴性教育”,有一家外資企業的員工就把企業文化總結為“三要三不準”:老闆出現要低頭、老闆說話要點頭、老闆訓話要鼓掌;手機不準比老闆好、衣服不能比老闆貴、老闆不買車你也不準開車”,其他行為準則也要參照“三要三不準”。

像這樣的潛規則,在很多企業普遍存在,比如我認識的一個私企老闆,某天就在談起對員工的教育時,就沾沾自喜舉例說,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女孩來上班,第一天開來了一輛寶馬3系轎車,他把女孩請到辦公室教育一番:“我還沒買車,你一個小女孩都開上寶馬了,讓我怎麼領導你?”第二天,女孩果然把寶馬換了,開了輛“低調”的帕薩特,讓他得意了一番:“教育立竿見影嘛!”我對這種職場規則有點不以為然,不過,和跳脫衣武比較起來,還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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