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居住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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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莆田居住證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莆田居住證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莆田居住的非莆田市戶籍人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無須辦理居住證(若個人需要的話亦可辦理):

1、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60週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溫馨提示:

1、本市戶籍跨市區與縣級市及縣級市之間的人員不再要求申辦居住證

2、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注:若需要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註明合同期限)。

辦理流程

1、拍照

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申辦人亦可使用身份證的相片回執。)

2、提出申請

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稽核

申辦人領取並填寫《福建省居住證辦理/莆田市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稽核。

4、領取憑證

稽核資料齊全後,工作人員打印發放《福建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並將資料錄入資訊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後,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