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居住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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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怎樣在唐山辦理居住證?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唐山居住證辦理,歡迎參考!

唐山居住證辦理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唐山居住半年以上,並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或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

材料說明: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稽核:公安內部稽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對符合申領條件、材料齊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應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採用IC卡材質的,公安派出所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屬於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情況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長不超過18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

辦理地點

唐山市公安局

地址:唐山市路北區西山道8號

電話:0315-2530111

唐山市公安局(新)

地址:唐山市路北區

唐山市公安局豐潤區分局

地址:唐山市豐潤區幸福道22號

唐山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須知

據警方介紹,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已辦理居住登記的流動人口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變更登記。同時,為適應以人為本的要求,體現便民原則,在賓館、學校、救助站等特定場所住宿或者滯留的人員,由相關單位負責登記,即不必由流動人口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同時居住在親屬家中的流動人口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但對“親屬”的把握上一般應界定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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