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作居住證新辦需要哪些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資格
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8個月以上;(在本市最少繳納社保1年);
2、在北京繳納的.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最少每月300元、社保和個稅繳費基數一致;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4、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影印件;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和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房本原件或者居住證原件);
4、聘用勞動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每月不低於300元);
6、所在單位6個月社會保險繳存證明(在北京市最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