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辦居住證需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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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嘉興辦居住證需要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嘉興辦居住證需要條件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注意: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屬於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直接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在當地就業、居住或者就讀的證明材料。

(1)以合法穩定居住申請:租賃合同協議或購房合同協議,原件;

(2)以連續就讀條件申請:就讀證明或學籍證明。

辦理流程

1.網上預約提交申請:申領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填報個人基本資訊、居住資訊等。

2.受理:受理機關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和資訊進行初審。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告知申領人並說明理由。

3.稽核審批: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予以稽核審批。

4.制證:對通過審批的資料予以制證。

5.送達:在視窗領證或通過快遞到付送達。

辦理時限及費用

15個工作日辦結;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

辦理地點

大麻派出所

嘉興市桐鄉市大麻鎮鎮西路100號

0573-88499127

河山派出所

嘉興市桐鄉市河山鎮振興路18號

0573-88677147

龍翔派出所

嘉興市桐鄉市龍翔街道南橫路19號

0573-8879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