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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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為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有益經驗。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的北京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其中,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佈。

北京暫住證升級為北京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釋出,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今日,《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釋出,意味著“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

據瞭解,居住證材料齊全當場受理15日內就發證,那麼該如何申請呢?

作為《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落地政策,“辦法”中要求,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隨後,這些材料將彙集到區公安機關,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分別稽核,申請人提交的居住時間和就業、住所、就學狀況的材料將一一“過篩”。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辦法”中還說明,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那麼,居住證能有啥用呢?

居住證是給積分落戶“打底” ,保障持有者合法權益。“辦法”中約定,《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北京居住證與北京工作居住證有何不同

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而持有工作居住證的外地進京工作者在購房、子女義務教育、醫保社保等方面享有與北京戶籍居民同等待遇,工作居住證比居住證含金量要高得多,相應的申請門檻也相當高。不過,在大家關心的異地大學聯考問題上,無論是工作居住證的持有者還是居住證的持有者,至少到目前為止,子女都不能以北京考生的身份參加大學聯考。

居住證是給在北京生活的“外鄉人”的一份保障,有了居住證,並且在符合北京規定的積分落戶條件之後,安家北京或許不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北京居住證辦理條件

《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釋出,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申請條件

辦法規定,來京人員要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就可以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1.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

2.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三個條件之一。

其中,“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國小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如何申請

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

隨後,這些材料將彙集到區公安機關,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分別稽核,申請人提交的居住時間和就業、住所、就學狀況的材料將一一“過篩”。

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辦法”中還說明,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居住證有什麼用

參與積分落戶須辦居住證

“辦法”中明確提出,本市將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而居住證,則是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這意味著,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才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持證可享3權利6服務7便利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國務院條例和本市辦法對居住證權益的分類主要有三種——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包括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而且還應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

辦法規定,《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出具虛假材料撤銷居住證

根據“辦法”,在申領、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以及辦理居住資訊變更、簽註等手續過程中,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公安機關不給予受理;已經受理的,終止辦理程式,不予發放《北京市居住證》;已經發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證》應當予以撤銷。

到哪申領?

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北京市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製作。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