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居住證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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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烏魯木齊居住證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烏魯木齊居住證申請條件

烏魯木齊居住證申請條件

一、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烏魯木齊居住半年以上,並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二、年滿十六週歲以上,擬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非本地戶籍人員應當在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居住證為一人一證,居住證受理點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務和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申請辦理居住證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核實並予以居住登記或辦理居住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一)未滿十六週歲的';

(二)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三)在自治區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四)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五)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員,救助機構已登記的。

拓展:

一、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二、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稽核:公安內部稽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