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居住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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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外來人員在本地居住的綠卡,下面有本站小編整理的石家莊居住證辦理,歡迎閱讀!

石家莊居住證辦理

哪些人可以辦理居住證?

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區、縣戶籍的人員,應按照《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去哪裡可以辦理呢?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公安派出所具體辦理。

對符合申領條件、材料齊全的,居住地派出所應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申請居住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影印件;本人近期相片。

①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②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在當地住建或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購房合同,住集體宿舍的`可提供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③以連續就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辦理居住證花錢嗎?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辦理簽註、變更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注意: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居住證需要年審嗎?

居住證實行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

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30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註手續。

①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後,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居住地的連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②逾期超過1年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但持有人在居住地的連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③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區、縣(市)範圍內居住地住址發生變更的,應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

④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丟失的,持有人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⑤持有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或更正的,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手續。

除民警執法外不得扣押居住證

辦法規定,與居住證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及本市人民政府相關政策規定的,在居住地享有與居住證持有人同等權利。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符合本市規定條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常住戶口。

除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押居住證。

在本市居住的港澳臺人員的居住登記,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居住登記滿半年可申領居住證

辦法提出,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區、縣戶籍的人員,應按照《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符合條件的3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公安派出所具體辦理。

公民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影印件;本人近期相片;

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在當地住建或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購房合同,住集體宿舍的可提供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以連續就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14項權利和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14項權利和公共服務:

1、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和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按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出入境證件;

2、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3、參加民主選舉和有關公共決策、社會事務管理;

4、子女符合義務教育入學條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

5、子女可以按照規定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會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並在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可以參加大學聯考;

6、勞動就業、就業失業登記、政策諮詢、就業資訊、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7、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

8、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9、持有居住證的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

10、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11、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12、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優惠;

13、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以及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和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14、國家規定的其他權利和居住地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