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深圳居住證簽註呢?居住證簽註條件是什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深圳怎麼辦理居住證簽註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簽註條件
持證人申辦居住證簽註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
按照《條例》的規定,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一)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資格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海外高層次人才、具有較高專業技能以及我市產業發展需求的人才;
(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簽註方式
持證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申辦簽註,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申辦簽註。
1、受理點簽註
持證人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簽註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受理點經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並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即時告知理由。
2、網路簽註
持證人通過網路申請簽註的,應當通過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填報有關資訊,申請材料完備並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受理回執。
簽註時間
居住證實行簽註制度,每年簽註一次。
持證人可以自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居住證簽註。
逾期不簽註或者簽註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
注:持證人在規定簽註時限內提交了簽註申請,但在公安機關稽核期間的三個工作日內有效期屆滿,居住證功能不中止,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