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居住證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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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哈爾濱居住證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哈爾濱居住證申請條件

哈爾濱居住證申請條件

1、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本省其他市、縣(不含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內部跨行政區域)居住並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2、居住登記時間雖未滿6個月,但已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就業或就讀6個月以上,並能提供證明材料證實居住時間的外來人口。

拓展:

一、辦理方式

1、辦理卡式居住證應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辦理電子居住證可以在微信上進行。

二、辦理程式

1、如果具有能夠證明已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就業或就讀6個月以上的材料,就可直接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收到申請後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2、如果不具備上述材料,申請人需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方可申領居住證。

3、辦理電子居住證的申請人需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方可申領居住證。

三、申請材料

1、申領人本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證件影印件;

2、申領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頭像電子版(需燒錄光碟)彩色照片。照片規格:358畫素(寬)、441畫素(高)、解析度350dpi、24位RGB真色彩、白色背景無邊框、尺寸為32mm*26mm。

3、居住證申請表。

4、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影印件;

5、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影印件;

6、以連續就讀為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影印件。

7、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其監護人、近親屬可以代為申領居住證。代為申領居住證的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及監護關係證明材料影印件;受託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委託書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