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流動人口資訊採集辦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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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資訊採集工作不僅在於人口管理,更因涉及政府工作、公眾服務等方面而意義重大,群眾的支援和配合,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蒐集的廈門市流動人口資訊採集辦法推行,供大家參考。

廈門市流動人口資訊採集辦法推行

《辦法》實行時間:2017年2月15日-10月31日

小六瞭解到,本辦法自2017年2月15日起施行,實施期限至2017年10月31日止。

對此,警方解釋稱,自2016年8月12日省政府頒佈《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要求全省從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居住證管理工作時,此前所審議通過的《廈門經濟特區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中的暫住證制度就已不再適應當前的法律要求。而《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僅規定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符合條件的可辦理居住證,對不符合辦理居住證人員的居住等級缺乏具體規定。在此背景下,《廈門市流動人口資訊採集暫行辦法》應運而生。

該《辦法》將在省政府審議通過(《福建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送審稿)之後,也就是上文中所指出的,10月31日後完成使命,退出歷史舞臺。

哪些人必須進行資訊採集?

《廈門市流動人口資訊採集暫行辦法》中規定,必須要進行資訊採集的人群,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居住(住宿)或者工作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包括:一、流動人口;二、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在本市居住(住宿)的華僑;三、租住或借住他人房屋居住的本市戶籍人員。

註明:本市戶籍人員,租住在他人房屋內,也要進行登記。比如,有的本市戶籍家長為了方便孩子讀書,租住到離學校較近的地方,那麼,這些家長與孩子,也要進行流動人口登記。

流動人口需採集的基本資訊有哪些?

本辦法所稱流動人口資訊,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住宿)或者工作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在本市居住(住宿)地址、聯絡方式以及到達和離開時間等內容。

資訊誰來採集?時間怎麼算?

市公安機關是流動人口資訊採集的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流動人口資訊採集的日常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流動人口資訊採集工作,並按照規定實現相關採集資訊的.共享。

公安機關可以委託社群服務機構履行流動人口資訊的接收、核實等職責。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配合、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本轄區內流動人口資訊採集的相關工作。

其中,又細化為以下: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

由留宿人負責採集。公安解讀稱,比如外地戶籍的父母或親屬、好友前來探望、短住,居住在本市戶籍市民家中的,留宿人應負責採集資訊;

2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房屋中的

由用人單位負責採集;其中,用人單位與被聘用的流動人口建立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自建立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採集並報送相關人員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從事職業介紹的中介機構負責自中介交易完成之日起3日內採集並報送受聘流動人口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聘用單位(人)的名稱。

3居住在出租房屋、借用房屋中的

由房屋出租人(即房東)、出借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中介服務機構負責採集;同時,房屋承租人、借用人利用承租或者借用的房屋留宿流動人口的,應當自留宿流動人口到達和離開之日起24小時內向房屋出租人、出借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如實提供相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

房屋出租人、出借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應當自收到承租人、借用人提供資訊之日起24小時內如實報送。

4居住在自購(建)房中的

由購房人(建房人)負責採集;

5在學校或者培訓機構住宿的

由學校或者培訓機構負責採集;

註明:屬於以上五條規定情形的,即時採集流動人口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在本市居住(住宿)地址、聯絡方式以及到達和離開時間,並自採集之日起7日內報送。

6在酒店、旅館(旅店、旅社)、飯店、賓館、招待所、客棧、度假村、民宿、農家樂農莊、酒店式公寓、日(時)租房、房車旅館以及洗浴、娛樂、網際網路上網等經營服務場所住宿的

由相關經營者負責採集;

7在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及在醫療機構住宿陪護的

由醫療機構負責採集;

8在宗教活動場所住宿的

由宗教活動場所負責採集;

註明:屬於以上三條規定情形的,即時採集流動人口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以及到達和離開時間,即時報送;

9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

由救助機構負責採集。公安表示,其中,對於一些流浪、留宿於公園、地下通道等街頭的流浪人員,則由警察在巡邏時,發現一個,採集一個、核對一個。

註明:符合第九項規定情形的,即時採集流動人口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或者人像(註明:與上面情況相比,此項需增採人像)以及到達和離開時間,即時報送。

10外國人、無國籍人、華僑以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在本市居住(住宿)的

資訊採集責任人為房東或留宿人員,應當如實即時採集相關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聯絡方式和在本市居住(住宿)地址,即時報送。

資訊採集人如何報送資訊?

本著便捷、詳實的原則,警方提供了六種方式,供資訊採集責任人選擇,之一即可:

1、到居住(住宿)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社群服務機構報送;

2、登入“網際網路+群防群治平臺”()網站報送;

3、下載“廈門百姓”手機應用程式報送;

4、關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臺報送;

5、通過微信標準二維碼地址申報系統報送;

6、登入“福建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報送。

最重要的一點

小六提醒大家

請一定要配合資訊採集!

是否會造成公民資訊洩露?

昨天的新聞釋出會上,警方表示,公民的合法資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流動人口資訊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洩露、買賣、違法使用。對於洩露、買賣、違法使用流動人口資訊的,由公安機關按照被洩露、買賣、違法使用資訊人數每人200元處以罰款;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其中,公安機關、社群服務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流動人口資訊採集管理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