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證過期了20天能續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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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身份資訊和現住地址資訊均未發生變化的,可在全市範圍內任意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註業務;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北京居住證過期了20天是否能續期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京居住證過期了20天能續期嗎

可以續期。居住證已滿11個月尚不滿13個月,有效期滿後持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

辦理方式:

1、本人辦理:不符合委託代辦條件的,由本人辦理。

2、委託代辦: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簽註。

辦理材料:

居住證簽註分為屬地簽註(是指申請人到現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和異地簽註(是指申請人到現住地所屬派出所之外的任意派出所辦理)。

一、屬地簽註:

1、需提供申請人的居住證和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現住地址未發生變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證明;申請人現住地址發生變化的,需提供在京現住所的證明材料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可不限房屋性質、型別,能證明所有權即可;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居住證明)。

3、由監護人、近親屬代辦的,需稽核以下材料併入戶核實:

①代辦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②醫學出生證明、《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等能夠證明監護、近親屬關係存在的證明。

③申領人授權代辦人的書面委託書(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除外)。

二、異地簽註(申請人身份資訊和現住地址均未發生變化,即居住證卡面除“有效期限”以外專案均未發生變化)。

需提供申請人的居住證和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