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廈門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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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據瞭解,在廈門市行政區域辦理居住登記(或持有效暫住證)滿6個月以上的,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按規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以下是小編整理如何辦理廈門居住證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如何辦理廈門居住證

辦理條件

三類人可申領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有合法穩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特別提醒: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

不過,申領居住證前還有一個“時間前提”,即申請人需要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而且登記需滿半年。

居住證管理辦法

辦理材料

申領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記憑證或暫住證、填寫《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申領人及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還要根據所屬人群,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材料影印件(驗原件)。

1.合法穩定就業人群:自主創業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交投資、開業的相關證明;勞動就業的,應提供勞動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及社保繳交憑證);

2.合法穩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檔案或者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連續就讀人群:大中院校學生,應提供本人的學生證或大中院校出具的錄取證明;就讀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辦理流程

需要辦理的市民,可以在暫住證登記地址的轄區派出所進行辦理。

簡單說來,辦理居住證需要三步:

第一步:辦“居住登記”

如果您手中沒有有效的暫住證,那麼,申領居住證前,得先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第二步:申領居住證

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步:拍照錄指紋領證

做最後的身份核實。

辦理地點

辦理地址:暫住證登記地址的轄區派出所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辦理電話:0592-2034304

廈門市派出所聯絡方式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自居住證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將居住證發放給申請人。

注:公安機關認為需發函核查或調查流動人口情況的,發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辦理費用

專案不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