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居住證如何辦理

才智咖 人氣:1.31W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2017年居住證應該如何辦理?一起來看看吧!

2017居住證如何辦理

2017居住證如何辦理?

居住證申領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一、已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了居住登記,登記時間已滿半年;

二、應當在居住地實際連續居住;

三、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者連續就讀。

提醒:

在居住地連續居住,須每年簽註1次

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辦理簽註和登記專案變更手續也不收費。

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才可申領

省公安廳人口管理支隊副支隊長付江勇介紹說,關於居住登記(第八條)規定“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區、縣戶籍的人員,應按照《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向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根據《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區、縣戶籍的人員”包括兩類人:一類是外省的暫住人口,即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另一類是省內的暫住人口,即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到省內其他縣(市、區)居住的.具有本省戶籍的人員,但離開戶籍所在地的市轄區到本市其他市轄區居住的人員除外。上述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需要說明的是,流動人口申報暫住登記,既是法定義務,也是申領居住證的基礎,只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的流動人口,才可以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申領三個條件不能少

《辦法》(第九條)指出“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按照公安部規定,暫住人口申領居住證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是已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了居住登記,登記時間已滿半年;二是應當在居住地實際連續居住;三是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者連續就讀。據介紹,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以及縣級政府規定的其他情況。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居住證由縣級政府公安機關簽發,公安派出所具體辦理”,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區縣級公安機關負責對居住證申領資訊的稽核和證件簽發。

公民申領居住證,由公民本人或代辦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需要當場填寫《居住證申領表》,交驗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證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包括出租房房主、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和有關單位等)應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每年簽註1次首次申領不收費

按照國家規定,居住證實行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辦理居住證簽註是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年限的證明。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30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簽註手續,交驗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住證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持有人不能享有居住地提供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補辦簽註手續後,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但是逾期超過1年才到公安機關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雖然可以恢復,證件也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將會重新計算。

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在居住地所屬市區範圍內或所屬縣(市)範圍內有效。因此,在本市區、縣範圍內居住地址發生變動的,只需要辦理居住地址變更登記,不需要換領新居住證;離開本市區、縣範圍到其他地方居住的,需要重新換領新居住證。

公民到公安機關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辦理簽註和登記專案變更手續也不收費。但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關於居住證工本費的價格,國務院財政部和價格主管部門正在抓緊制定,相關部門將及時予以公佈。